我家养了一只玛尔,很喜欢吃洁牙骨
前几年家附近新开了一间宠物店,刚好有卖牠喜欢的牌子
开始用载具之前的那几次消费就不讨论了
后来去的时候有注意一下,印发票那台机器有“载具”按钮
就是这台 → http://e_invoice.yourcloud.com.tw/product.html
不太清楚的可以看一下这个网页的背景图
数字键4的旁边有个"统一编号"的按钮,再下面那个就是"载具/爱心码"
后来陆陆续续被拒绝了至少5次...
上一次好不容易终于写信(向新庄稽征所)投诉了
回信也说 已指派专人辅导
罐头回复也就算了,如果你有好好辅导的话我也没关系
问题就在,今天去的时候,店员还是很坚定的说 没有载具这种功能
好了,我被拒绝第6次了。财政部到底有没有好好辅导???
政府要推行电子发票,结果这是什么情况
消费者持载具屡屡碰壁还搞得好像我们是奥客一样,政策只推一半那不如不要推算了
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强制性的法规啊,一直被拒绝感觉很挫折欸,会失去想继续用的意愿
>>话说,有人跟我一样投诉之后还是被拒绝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