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lly大原文恕删。
十分感谢整理判决供板友参考。
以下是我个人一些拙见,和网络搜寻所获的资讯,也供板友们参考。一起讨论是好事。
y大这几个案子虽然每个个案略有不同,但主诉都是返还购物时的整单全部价金。
我认为法官在判决时就依常情判决整单包含运费一起返还,没必要额外扣除当时的运费。
但如果今天卖方让消费者办理退货了,只是扣除当初的运费,
因此消费者告上法院请求返还当时的运费,
我很好奇依现行法律,法官会不会维持同样的见解?
就现行消保法来看我还是认为因为文字上有模糊地带,
因此卖方收取当初的运费原则上是不违法的。
(前提是双方有约定,通常以卖场规则等形式出现)
要怎么判决,似乎也只能靠法官的自由心证,
看该审法官认为当初寄送的运费,
到底有没有落在消保法第19条第1项的范围内。
https://goo.gl/6cjqAo
另外,今天搜寻恰好看见这个新闻。
很新鲜,昨天的新闻而已。
消基会认为卖方不应该扣除当初的运费,
但是文章中提到“建议主管机关行政院未来修正消保法时,应更加明确规定,避免产生
模糊空间。”。
以下这两段撷取自新闻原文:
‘但消基会调查,扣除“Mimico”不接受退货,其余14家业者有12家自订,如因退货造成
商品金额未达免运费标准,退款将扣除原订单运费。例如消费者在“满千免运”平台消费
1500元、退货一件699元商品,退货须被扣除80元运费。’
‘此外,也有7家业者、5成规定,若将全数商品退货,仍须收取原订单运费。游开雄质疑
,若双方买卖契约已不存在,业者更不应该向收费者收取任何费用,建议主管机关行政院
未来修正消保法时,应更加明确规定,避免产生模糊空间。’
消基会站在替消费者争取权益的立场,很自然会希望为消费者争取更多。
不过消基会也只是民间团体,似乎也只能像文中“呼吁政府严格把关”,
也很难有进一步有效的作为(例如开罚等等)。
另外关于官方的消保会的意见方面,
昨晚网络搜寻到不少类似原原po的案子,
虽然卖方愿意退货,但是须扣除当初的运费,
也有不少人因此打电话向消保官询问,
得到的消保官的回复,意见和我自己个人的比较类似。
就是退货运费绝对是由卖家吸收,
但是当初的运送运费并没有明确规范,
主要还是由卖方和消费者自行协调,
如果消费者还是不能接受,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如参加协调会议。
不过我个人没有亲自打过电话给消保官,
这部分是从网友们分享的经验而得,
如果有板友有类似经验,还请其他板友们补充。
就我所知,许多很大的网络品牌,
例如Uniqlo、GU、lativ等等,
也都有写明退货后,订单未达免运须扣除运费,
也已经行之有年。
网络购物蓬勃发展至今,也已经有十几年光景,
这样的退货运费争议我想数量应该比我想像的还多,
但因为现行消保法法规文字上还有模糊空间,
的确会造成各自的解读不同。
恐怕也只能等消保法修正为较明确的文字,
或是官方统一见解才能解决争议。
以上,一点拙见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