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爽购公司把我的淘宝货寄丢不赔

楼主: hh800315 (lonetime)   2015-06-18 21:38:09
: 不好意思自己来回应一下
: 经查相关法令,货运公司如此规定基本上是无效,且触犯刑法背信罪
: 相关原因如下
: 依民法第634条规定"运送人对于运送物之丧失、毁损或迟到,应负责任。"
: 所以无疑的货运或集运公司将我们的商品用丢是要负责的
: 依民法第638条规定"运送物有丧失、毁损或迟到者,其损害赔偿额,应依其应交付时目
: 的地之价值计算之。"
: 所以基本上不管货运公司或集运公司有如何的赔偿规定,均可以主张违反民法第638条,
: 契约违反法律无效,基本上就是要赔商品在目的地的价钱(例如你从日本买水波炉一台
: 花费9000元,运来台湾不见,可主张同型号在台湾为30000元,要赔30000元)
: 依以上法律可得一结论货运公司遗失商品有赔偿责任,金额为目的地商品价值
: 又依刑法第342条背信罪"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
: 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之行为,致生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下
: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我们可以主张该公司损害本人之利益,违反其任务,造成本人财产受到损害,主张依法
: 开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且由于背信罪为非告诉乃论罪,所以基本上遇到这种事只要去警局报案,检察官就须依
: 法为您提告,但记得开侦查庭要出席一下,不然很容易不起诉处分
: 谢谢,希望对大家都有帮助
不好意思,
我也想就您所说的条款说明一下
仅略有研究,有错请指证~
就我所知,
民法第634条,虽规定“运送人对于运送物之丧失、毁损或迟到,应负责任。”
但是他整个条例原文是
“运送人对于运送物之丧失、毁损或迟到,应负责任。但运送人能证明其丧失、
毁损或迟到,系因不可抗力或因运送物之性质或因托运人或受货人之过失而致者,
不在此限。”
“因不可抗力”如有在合同契约中内有说明之事项,为免责条款。
故如货运公司能提供此现象为不能事先预见、
且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之证明则不再此限。
刑法第342条背信罪
则有故意跟不故意之分别
一种是A因工作职务之便,“意图”损害他人利益,此罪才成立。
也就是说,是货运公司“故意”将包裹调包/遗失/损害而让自身得利,
才有可能构成背信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背信罪,必须违背任务之行为,具有为图取不法利益,
或图加不法损害之意思,为构成要件,若本人利益之受损害,乃基于正当原因,
并非不法,则因缺乏犯罪意思要件之故,即难律以本罪”
也就是说,主观上,行为人需“故意”为此犯罪行为,才会构成此罪。
以上为我的见解,如有错误恳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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