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客人多领ㄧ件货,未告知。

楼主: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9-29 17:17:45
消保法虽然有特别规定,不负保管义务,逾期领取可抛弃投递物。
但民事归民事,刑事归刑事。
要告侵占不是不可以,只是看你怎么举证,否则就变各说各话。
包装过程到亲手交给物流,整段过程完整拍摄存证,
证据明摆在眼前,买家也无法狡辩。
不然光是秤重或送货单填包裹内容,
谁知道那重量是装石头还是砖头?
包裹内容填黄金,收件人就真的收到黄金?
但如果有时间录影存证,又怎么会Key单数量错误没注意到?
有那个时间去告侵占,不如下次出货前多注意一下。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7-09-29 18:19:00
我觉得古美门律师太厉害了(没有打不赢的官司)
作者: no999 (no999)   2017-09-30 14:23:00
银行钱转错帐号就可以告对方侵占,卖家寄错货就要自认赔同样是犯了一个错误,却有不同结果,台湾法律真矛盾
楼主: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9-30 17:12:00
金流对银行而言只是电脑数字,多少数字哪个时间点一清二楚寄错东西,包裹里面装任何东西都有可能,物流业者或店员也顶多口头询问,不会每一件都要求打开检查,所以卖家要自行蒐证以自保如果包裹内物品各说各话,卖家主张是商品,买家主张是垃圾杂物,证据力不够下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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