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露天拍卖上经营日本偶像的周边代购
除了部份现货之外
大多数是以预售的方式开卖场
因为日本那边难免会有缺货,甚至完卖状况
确认商品的时间会拖的比较久
不过种种可能状况都有在商品内容中作说明
但这一次还是栽跟斗了
事件发生如下:
10月9日,收到短信通知被买家弃标投诉了
当下就以悄悄话告知目前状况并希望先撤回投诉
但没有得到回复
后续除了悄悄话,也透过Email、手机联系,但也是有去无回
(买家资讯中的电话还是假的...号码暂停使用)
10月11日
买家预购商品送回来了,但我顾虑到对方完全不回应
觉得寄了却不被取货的机率很高(买家当时选用超商取付)
想说等对方回应了再寄出
完全没有回复
10月13日
弃标成立。我依照程序,把悄悄话和Email纪录传给露天上诉
但却收到上诉失败,弃标依然成立的通知:
“以下是卖家提出的申诉理由,经查询买家于9/27完成结帐动作(7-11取货付款)。
卖家并未于弃标投诉成立前完成出货,因此买家对您提出投诉成立。谢谢~”
当下看到是蛮无言的
以常理来说,遇到这种买家
卖家自然是会有所顾忌而不敢寄出,以免损失物流费
但后来爬了一下文,发现
以买家选择超商取货付款的状况
只要卖家不在被弃标投诉后的四天内将货物寄出
一律会被露天客服视为无出货意愿
注定消不掉弃标的纪录
所以会建议卖家在开预售卖场的时候
不开放超商取货付款的选项
但小弟想问题的是
如果卖场只提供邮寄or单纯7-11取货
再遇到上述类似的状况
就能够有效成功上诉吗?
或者说以预售品的卖场来说
该设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再避免这样的状况再次发生
希望有经验的前辈大大们能回答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