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恶买家今天又不断寄这些留言来烦我:
以拍卖规章来说你已经犯规了,下面两条规则足以让你停权! 1. 规避拍卖费用:网址:
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listing/fee.html 2. 自订违反拍卖功能的出
价规则:网址:http://tw.help.yahoo.com/auct/policy/listing/misrule.html
以法律规范来说你已经犯法了! 1. 违反公平交易法: 结标页面也是买卖契约书的一种
,具有法律效力,一元结标应以一元卖出, 如不愿卖出则有【销售行为之欺罔】你犯了
违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经公平会八十三年一月十九日以﹝八十三﹞公处字
第00三号处分书, 命其立即停止欺罔及显失公平之行为,惟该卖家并未依公平会上开
处分停止或改正其不法行为,爰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条后段予以处分,处以罚锾。
2. 背信罪: 该物已由买家购入确在没告知买家的情况下另外开卖场转售,让买家丧失权
利。 你犯了意图为自己不法之利益,及损害本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之行为, 致生
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
金。
3. 诈欺罪: 你已收款却不寄出物品,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诈术(假一元起标)
使本人之财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以上是
法院判给你的刑期及罚金,如果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话可不只这些金额。 希望你不会
一错再错...
我会持续检举,警方和法院流程也会照跑,希望你不要再自毁前程,为了赚些小钱,游走法律
边缘,得不偿失,以后走法院流程,但演唱会结束了,赔的就不只是6600元.如果你愿意交货,
我还是会更正评价和取消检举..你自己考虑看看吧
我不知道他从哪复制过来这些,请问他以上说的这些有成立的吗?
没想到我已经去警局报案了他还是完全不怕,继续来烦我
也一部分是演唱会还有一个月就到了?所以急着要票?
或许可能知道该案件送到地检署或拖很久之后,早就超过该演唱会的演出时间了?
到时就算要到我的票,也.......
至于一元的部分我下午就会去邮局用挂号退给他
到时也有收据证明我已把该金额退还
※ 引述《smallville08 (Denzel)》之铭言:
: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 我前几天多买了一张演唱会的票
: 然后想说po到网拍上转售
: 但是用一元起标刊登,直购也是一元
: 可是我有在商品描述中用红色粗字体注明该票劵是以原票价6xxx+手续费+挂号费出售
: 可接受者才能下标
: 然后前天突然有个人得标了
: 我也有在得标信说明详细汇款金额是如同商品说明中提到的6xxx
: 但那位得标者一直要我以一元卖给他
: 还说我这样是诈欺
: 如果不卖他的话他就要告到消基会并持续每天向法务部及消基会及各大媒体投诉
: 超夸张又恶劣的是这位没水准的买家在我的评价上还留言骂我(人渣、叫我去死、还有
: 诅咒全家死光光....等非常不堪难听的字眼)
: 而且他还在评价中公布我的本名及个资
: 我昨天有向拍卖服务中心提出检举了,但他们只是删除该买家骂人的话
: 想请问一下有经验的大大
: 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才好呢??已经快被那位买家烦到受不了了> <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