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2 04:00文/记者张瀞匀
公寓大厦管理规章禁止社区住户养宠物时有所闻,不少住户在带着毛小孩搬家之后,才发
现社区早已明文规定不能饲养,遭到管委会要求搬离,甚至双方大起冲突,最近更发现有
社区以“入住年份”来禁止住户,专家指出,在入住前应确认社区规约,以及积极参与区
分所有权人会议争取宠物权益。
景文物业管理机构董事长郭纪子指出,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3条中规定“规约除
应载明专有部分及共用部分范围外,下列各款事项,非经载明于规约者,不生效力”,其
中就包含了“禁止住户饲养动物之特别约定”,也就是说,只要住户在住户大会(区分所
有权人)中讨论、决议、并修改载明在规约中,就可以禁止饲养宠物。
禁养不溯及既往 饲主可依法自保
但倘若是以入住年份禁止住户饲养的状况,与法令规范不符,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第3条第1项第12款,对于“规约”定义得很清楚,规范指出公寓大厦区分所有权人为增进
共同利益,确保良好生活环境,须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的共同遵守事项。
另外,常见的宠物纠纷还有入住后才发现社区禁养宠物,或是入住后一段时间,住户大会
才表决不能饲养宠物,郭纪子指出,以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修订规约,按照法律不溯及
既往原则,对已经饲养宠物的原住户通常不会产生禁养的效力,只是不能再养新的宠物,
这种自然淘汰的方式为上策。
住户若遇上养宠物恶邻,可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4项规范。
积极餐与会议 争取宠物权益
但若是新订的规约里面有特别通过决议可溯及既往若干年,依目前法令还是会对住户产生
禁养的效力,恐怕只能选择送养或是自己搬家,因此建议饲主在住户大会举行时,应要出
席为毛小孩争取权益,否则一但规约成立,就很难再推翻。
至于,社区常见宠物不落地规约,郭纪子认为,若规定有相关条款,住户就必须遵守,例
如,中、大型犬类需戴口罩;公共区域内一律禁止溜放动物,以免危及他人居住安宁、环
境卫生及安全;任其自行游走时,将视为流浪动物,请清洁队捕捉等。
碰上恶饲主 可祭恶邻条款
然而相反的,如果住户遇上社区养宠物恶霸,像是过去有多起新闻有关于饲养猫犬以外的
动物、蛇类,甚至在住家收养流浪狗,却不按时清理环境,导致住家散发恶臭,依据《公
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4项规定,“住户饲养动物,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
公共安全。”郭纪子表示,普遍而言,住户会通过规约或授权管理委员会订定社区的“饲
养动物管理办法”加以限制。
社区养宠物越来越常见,也常造成住户之间的纠纷问题。
若住户违反规定时,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应予制止或按规约处理,经制止而不遵从者
,得报请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理,由主管机关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
罚锾,并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义务,届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连续处罚。
然而目前社区宠物越来越多,造成社区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问题很多,邻里
冲突,成为社区争议事件的热点之一,郭纪子建议,住户带宠物进入社区公共场所,应加
强管理,并支持管理委员会的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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