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件事有点麻烦,希望大家可以给我一点意见
事情是这样的
大约在四五年前,我的ex购买了一只柴犬,然后我们为牠打了芯片,
那个时候动保处有宣导活动,我的户藉所在地打芯片是免费的,
因此狗狗就登记在我的名下
都说是ex了,所以再来我们也就分手了,这只柴犬也跟着ex离开
没想到这么久之后,我突然收到动保处寄来的通知单
说如果宠物未绝育可能会处以5-25万罚锾,
omg! 狗狗现在不结扎可以被罚钱的吗? 所以这样罚锾会算我的吗?
因此我就打了电话到动保处说我想要更改饲主名字
或者说把饲主"之一" 删掉就好
我没记错的话,当初应该是登记两个人的名字,第一个名字是我
但动保处的人很坚持,要改饲主名字,饲主跟狗本人都要在场
但... 我不是很想为了这种事,再去见他啊
我有请人转达请ex带着狗狗去处理这件事情,但是看来没有要改的意思
因为到现在每年通知单还是会一直寄来 然后我妈看到都会发讯来笑我
我真的想解决这件事情
不知道我有何方法可以合理的解决呢? 感谢大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