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要疯掉了
昨天遇到警察在路上摆摊临检
然后我没有什么违规
我就正常的开过去了
接受临检,但是ㄧ查我身份证后
就叫我停路边,要搜我的车,翻的好像要把我车拆了
我便答应了,然后我问他,为什么要搜我的车
警察说:因为透过查询后,发现我有诈欺案底
我回他,怎么会呢,要去哪问
他说上面也只有标记有诈欺案底,不清楚那的
我瞬间回想起来,我再2014年在台中跟朋友合租房子
当时七月搬进去的第三天就被说是诈骗机房
然后查询完后查完身份证就离开了
我们立刻打给房仲,并且签订了一个防骚扰条款半年
然后我们也没多想,经过半年后再,12-21号
我们又被临检,又说是诈骗机房,但是我们这次除了拿了房仲的保证书
还再家里被搜索,但是什么也没有,但是当时签约是我的名字签约
所以有开我的名字的搜索票,所以我们什么也没做,
就想配合调查,回去配合调查应该也不久
但是我们一群人被带回去中部打击犯罪的警局呆了17个小时
笔录做完后,打给房仲说到底什么情况
他们说要去了解,结果也没什么结果
我就搬家回嘉义找工作了
我真的纳闷,即没开庭,也没传票,
除了做了笔录就能订我诈欺罪吗
我该怎么申诉,我现在打去警局,中部打击犯罪
要求当时承租我房产的永胜租屋,也找不到答案
可能过了一年多,也无从问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