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车祸开庭-被检察官提起公诉

楼主: kate731012 (我想要记忆土司)   2015-08-01 08:43:26
: 1、简易庭对于被告我,是不是比较好?
在过失伤害案件,检察官提起公诉,
(判断标准是你收到检察官的书类,上面是写
“台湾〇〇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起诉书”还是
“台湾〇〇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
可能原因是你没认罪,
(因素很多啦!我也不知道检察官考量什么)
如果你有认罪检察官还是提起公诉,
也有可能是检察官在给你时间让你跟告诉人和解
(这部分真的很多检察官很用心,会注意到种情形)
因为检察官一旦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官原则上就是书面审理,
不用开庭就结束了,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
要等你收到判决书才知道。
简易判决处刑的优点就是不用开庭,你就不用花时间请假、出庭
而且依定会被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是被判缓刑,
你说你是车祸案件,那应该是过失伤害,除非你把人家撞到重伤,
过失伤害最高法定刑是6月,所以一定可以易科罚金,绝对不会去坐牢。
: 2、简易庭是法官决定?还是被告要主动请求?需要经原告同意吗?
法官可决定、被告也可以要求,
原告是检察官(但我想你的原告是指告诉人)需经检察官同意,
少有检察官不同意,因为一旦改为简易判决处刑,
就不用开庭,检察官也不用莅庭。
除非检察官觉得你不能被判6个月以下,但过失伤害案件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 3、第一审辩论终结前,原告如果不愿意和解撤告,是不是之后就只能等法官判决?
是。
而且如果是简易判决处刑,那也没有审判辩论终结的问题。
: 4、符合缓刑条件,是自己要主动跟法官请求缓刑还是由法官自己判定?缓刑需经原告同
: 意吗?
通常法官会自行决定,
但你也可以跟法官要求,如果简易判决没有开庭递状进去也可以。
实务上很多很多法官,只要未达成和解就不会判缓刑,但不一定。
: 5、原告于制作笔录时避重就轻(对方短信说词与笔录明显不合),试图将责任全归于被
: 告,若不能顺利和解,应在刑事庭还是民事庭提出?
: (补充:虽然车祸鉴定对方有次因责任在,但检察官起诉书却有偏坦原告)
在刑事案件中,对方有没有过失,跟你有没有责任是两回事,
只要你有过失,造成对方受伤,就会有刑事责任,
即便你是肇事次因,对方是肇事主因也是一样会被判刑,除非你无肇事因素。
所以你可能觉得检察官不理对方也有过失,
但实际上他有无过失跟你有无刑事责任确实无关,顶多影响量刑,
在起诉部分较无影响,
所以不一定是检察官偏袒告诉人,
而是检察官本就是来只针对你的问题处理。
所以如果对方有肇事次因让你受伤,他也会触犯过失伤害罪,
不会因为你违规比较严重,他就没事。
至于对方有无过失,在于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问题就会影响很多,
因为他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过失,那你就只需要赔偿一半,
所以民事案件对方有无过失非常重要。
: 目前在等法院开庭通知,准备资料证明希望能得到合理的判决及赔偿金,还拜托大家帮忙
: 与提醒该注意的细节~谢谢大家
如果你不怕刑事前科,
而且对方有过失,在民事赔偿会因为与有过失而被减很多,
而且对于医疗费用、慰抚金的要求,法院跟当事人的期待通常有所落差,
不可秽言的,很多告诉人真的都狮子大开口。
但我也见过很多,原告在刑事案件时其实要求的比较少,
到民事案件时请求很多,而且判赢的。
因为很多时候,当事人在还没有请律师时,
并不知道他在法律上可以请求的项目很多,
打民事诉讼时才发现他可以请求减少劳动力、不能工作损失、日常生活支出、扶养费等,
所以被告在刑案和解反而有利多了,
因此你去打民事官司可能赔的更多。
基本上打官司所花费的劳力时间费用,真的很惊人,
如果一个民事案件开三次庭,你至少要请三次假,花半年时间。
至于详细情形问律师其实最快,
让律师直接帮你看,告诉人的请求是否合理,
也可以针对你考量的部分(例如是不想坐牢、不想赔钱...)来帮你评估。
以上仅供参考,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一些生活法律的书就找的到,
所以其实你找律师是最不会出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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