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路边被一个人假借需紧急联络家人借用我的手机,(请别战我白痴借路人手机......
我真的很后悔)
我帮忙的播号,ㄧ打通他马上把手机抢走骑车跑掉,
当下记了他的车号马上办停话并报警,
调阅到监视器也拍到嫌犯画面,笔录也做了,
现在警察要我决定是要告对方侵占或是报手机失窃,
由于证据明确,可以找的到疑犯,
但告侵占之后必须要出庭,对方会取得我的户籍资讯,
但对方的户籍却是在户政事务所,我拿到他的资料也就只是户政事务所
(警察并说这种没户籍的通常非善类),
很怕手机拿不回来之后会被找麻烦,
加上对方最后的刑责可能也只是罚钱了事,然后装死说付不出来...
而报失窃追到手机的话,有刑责的很可能不是嫌犯,
而是手机被他转手拿到的那个人。
我知道两个方式拿回手机的机率都很渺茫,到底是这样就放过嫌犯报失窃好,还是要给他
个教训告他侵占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