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文章,自己来解答。
先感谢昨天有推文的板友,今天就在北部国税局上班期间再度进线找承办询问答案。
基本上都是从15G的说明原文做解释:
Q1. 到了7月能否透过超商缴纳综所税?
A1.
先看说明中的 5.(2)
税额3万元以下案件,可至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缴
纳截止日开放至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24时前,
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内缴纳者,仍属逾期缴纳案件。
再确认今年缴纳期间:
自111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111 年 06 月 30 日止
所以,从7/1的00:00~7/3的23:59都还可以透过超商缴纳。
Q2. 被列为逾期缴纳案件会有任何的问题吗?
A2.
先看说明中的 3.
逾缴纳期间(如遇例假日则顺延)缴纳者,每逾3日按应缴本税加征1%滞纳金至30日止,逾
30日仍未缴纳者,应缴本税于滞纳期满(30日)之次日起依
各年度1月1日邮政储金1年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一并征收。
逾期缴纳案件单纯就是说明这个案件是要加征滞纳金。
由于逾3日才需按应缴本税加征1%滞纳金,
但如果在7/1~7/3缴纳完毕,会因为还没逾3日,所以不会被加征滞纳金。
这样就算被列为逾期缴纳案件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以上,是跟承办确认的结果,供版友参考。
如果有版友不放心,也可以利用客服再确认,或是明天6/30就先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