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点应该不是在 代刷/代购/代买/转卖/进货...etc 字面上,
而是【自用消费】、【借贷】或【营利】之上吧?
各位说的代刷 与 代购/代买是一样的,并不是真正的代刷套现~
【代刷】一般在银行是指为了借钱,刷卡换现金,而不是真的为了买。
所以各家银行通常都禁止代刷套现。是防范呆帐~
例如某些银行如果去家乐福,会直接禁止刷五千/一万等整数,
就是银行避免被刷大量礼物卡套现。
那么,排除【借钱】,剩下【营利】是否合法,上一篇有高手解释过民法148了。
进货销售跟代购,在银行上根本没有差别。
税务上差别是属于劳务或者销售行为,劳务所得(代买费)超过四万要营登,
销售是金流超过八万要营登。代购须告知成本与来源,销售不用交代货源。
(这个很复杂且标准模糊,与此篇无关暂且不提)
今天刷十万卖三台手机,跟刷上千万卖几百台手机,单纯是实力落差,
并不会因为你只卖一台手机就不属于营利阿(未达课税标准一样属于营利)
我相信每个月都大额消费的,绝大多数都是做生意,实在没必要文人相轻。
(推文里面只看到一个缴保费的,一个买特斯拉,其他很难想日常消费大额)
举例: 某营造老板,月刷3百万买家电来装潢。开发票打统编,完全合法~
讲直接点,除非每一次购买都是拆开来自己用,最多放宽到给亲友用不赚钱。
最最最多放宽到让你开团购,6%全退不赚钱,这样勉强算非营利。
否则代刷(代购)跟转卖有差吗?
怎么讲得好像赚小钱合法,赚大钱就违法一样= =a
PS.目前已知案例的级距~
1.溢缴2xx,原本六月不给,抗争后改七月不给。
2.溢缴数十,短信通知六月给,七月不给(没被打电话)
3.溢缴十万,没收到任何短信与电话,包含质问买啥都没有。
所以不负责任分析,我猜判断逻辑是
上百万或近百万会接到电话不给回馈(抗争结果随人而定)
数十万会收到短信只给到这个月,以后不给~
一二十万可能就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