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刷卡645万元是预缴非溢缴 金管会:玉山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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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银行局今(25)日表示,专机走私菸刷卡645万元,根据金管会初步了解,刷卡持
卡人是以预缴方式提高额度,玉山银行有依洗钱防制法规定办理。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黄光熙表示,有关钜额刷卡买菸,本案持股人用预缴信用卡方式取得
银行授权,做大额刷卡,玉山银行已有内控,并依洗钱防制法规定办理。
至于是否有向法务部调查通报疑似洗钱?黄光熙表示,依洗钱防制法第17条规定,个案执
行应予保密,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金管会会督促案关银行协助配合调查。
至于银行有无疏失?黄光熙表示,因这是利用预缴方式取得授权,依目前了解情况,玉山
银行均依规定办理,采行控管作业,并依洗钱防制法规定办理。
根据玉山银行信用卡契约规定,“溢缴”逾5万美元要退回,此案为何未退?银行局表示
,此案是“预缴”,不是“溢缴”,至于预缴有无金额上限,则由银行自行决定。
至于预缴金额多达645万元,银行不用主动了解?官员表示,由银行依内控机制处理。
官员表示,通常持卡人有特殊需求时,例如结婚、搬家等,有大笔支出,因平常信用卡额
度不高,会以预缴方式提高刷卡额度。
根据信用卡洗钱防制自律规范规定,溢缴金额超过50万元且取领现金时,必须作大额通报
,但如果没有领取现金,或以汇款方式汇入溢缴或预缴,因有金流可查,即便汇款超过50
万元,也不用通报。
至于之前的团购案件,信用卡刷卡是否符合规定?金管会表示,尊重并配合检调调查;目
前金管会跟玉山银行了解的,只针对这次刷卡事件。
PS
预缴和溢缴不是同样的意思吗?难道金管会在洗钱防治上也在玩文字游戏???
预缴就没有50万必须通报调查局的限制????
???
还是在官官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