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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无限卡停车权益调整通知】
105/1/1起VISA无限卡一般消费达1万元起享“台湾联通”每天3小时之免费停车优惠
(正附卡消费分开计算)
权益期间:105/1/1~105/12/31
权益内容:凯基银行无限卡与中寿无限卡当月正、附卡各别新增一般消费达10,000元
(含)以上,次月即享台湾联通免费停车优惠,每日正卡、附卡各限用1次、每次上限
3小时。
注意事项:
1.前月信用卡帐单中有一般新增消费,并达一定之消费门槛者,则该卡自“前月帐单结帐
日之次次日”至“当月帐单结帐日之次日”(依实际结帐日为准)期间即可享正附卡每
天各1次、每次最高3小时之免费停车优惠。
2.一般新增消费定义:不含预借现金本金及利息、代偿、年费、一般信用卡手续费、逾期
费用、基金交易、循环信用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税款及本行代付之特定款项(如
代缴学杂费、路边停车费、水费、电费、电信类通话费、瓦斯费等)。
3.优惠期间,将在持卡人帐单中权益讯息内揭示。若持卡人使用本优惠后经本行查核发现
前月帐单中未有新增消费,则本行将于持卡人信用卡帐单中收取持卡人使用本优惠之停
车费用。
4.限持卡人本人单独使用,且同一车辆同一时间限用一卡优惠,持卡人持多卡种时,每人
每日停车优惠仍以一次为限。
5.如有下列事由之一者,本行有权取消持卡人之免费临时停车优惠:
(1)持卡人有信用卡约定条款第二十二条所定丧失期限利益或终止契约之情事者。
(2)持卡人有缴款逾期或卡片遭本行管制者。
(3)非本人使用免费临时停车优惠,经本行查证属实者。
6.如持卡人有超过免费停车优惠时数之停车费用,请自行依停放之停车场现场公告收费价
格为准并现金支付给停车场服务人员。
7.停车场仅供停车服务,不负保管责任,相关规定应依停车场管理规范办理之。持卡人如
有停车纠纷、车辆停放安全或其他停车问题时,请直接向停车场反应,停车场应依相关
法令规定负全部处理责任。
8.停车场之停车位有限,并不担保持卡人至停车场时皆有车位停放,若客满无法进入时,
请排队入场。
9.持卡人如未出示信用卡,停车场将依公告收费标准向持卡人收取停车费用,持卡人不得
在事后向停车场或本行申请折扣或退款。
10.优惠期间内,如本行与提供优惠厂商合约终止,持卡人不得就未使用部份要求本行继
续提供服务或以其他优惠方式替代之。
11.可使用信用卡免费优惠场站及服务内容如有异动时,以现场或台湾联通网站
taiwan-parking.com.tw公告为准。
12.台湾联通停车场市区服务专线:(02)2523-5000。
13.凯基银行保留活动诠释、裁决与终止本活动办法之权利,其他未尽事宜将于本行网站
公告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