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7从中部回台北娘家想顺道买提篮和推车
去了某连锁的母婴用品旗舰店
店员推荐欧系品牌全新改版第二代推车
有说我们推的是样品还没进到台湾市面目前可预购
老公试推后很喜欢
共买了同品牌的四项商品
推车、汽座提篮、转接器和推车揹带
当场刷卡2万多元付清
因我6月中就要生原想现场先带走提篮
但店家好意说一起寄送对我们比较方便
(并口头说预计5月底前到货,如推车还是没进来5/20可先寄提篮,但不敢直接压日期在单
子上)
然后是由我填写商店订购外送单上的收件人资料
(商品资讯是店家后面才填的)
回到家后上网一查发现这个推车品牌2018有即将停产的新闻,而该店家的台湾总代理似乎
已结束代理... 有网友发现想直接在欧洲网站订却标示不送台湾。
虽然是在连锁店买,但觉得付清钱却没带走任何实质商品,越想越不安...
请老公翻出订购单才发现很多资讯被遗漏
仅有抬头盖店名+电话的简易章
底下盖店家的正式公司章
有格标示请客户务必签名也是空白的
店家也没请我们签名
写了四样商品的货号但品名是超简写
(都不是正式的品牌全名&商品全名)
有写上付清,但却没有标单价和总金额
然后备注写到货即出,送前电话通知
手上虽有发票和老公的信用卡签单
(发票的单位是“一个”打上2万多的总金额,也没有四个品项的单价)
出货单上只有我的资讯
想请问一般来说这样的预购出货单正常吗?
如果不具法律效力我有需要再跑一趟店家去请他们把相关资讯补齐吗?或是致电核对并电
话录音即可?如果之后没如期拿到货能否申请信用卡争议款项退款?
还请各位大大解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