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买了一支手机,OPPO find 7a,
买回来发现萤幕底部有偏黄现象。
上网看一下普遍有这问题,
所以直接跟官方反应,并且跟下面单位申诉:
http://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OPPO官方并没有不处理,
先给换货,换回来更糟(几乎每一支都有这问题),
OPPO官方同意退款。
但我想想不对,这种私了方式,那下一个买他手机的不就又踩地雷,
今天接到OPPO官方打来告知接到市政府发函(其实就是打来看要怎么解决),
我简单诉求两点:
1.不管用换货或维修方式都行,把黄斑问题处理掉(其实我认为应该要全面召回修理)
2.如果还是换货或退款,问题依旧没解决,那就请公告或标示贵公司产品有黄斑,
做到这样我也认了。
现在问题来了,
如果对方都愿意退款,但是不愿意公告、标示或承认瑕疵,
吵下去还有胜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