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确定我遇到的情形该不该客诉, 请板友给点意见,
上周五中午, 和同事一行 12 人到新竹国宾 A CUT 用餐,
因为人数多, 所以国宾主动给我们包厢位置, 分两桌,
用餐过程没有什么问题, 大家也都点相同的优惠午餐,
刷卡结帐后, 因为没有明细, 只有总金额 + 10% 服务费,
所以特别问了服务生, 确认两桌的人是点一样的套餐外加水资,
就签名离开了,
结果下午却接到他们的电话说少刷了三个人那桌的金额,
希望我可以当天回去再刷一次, 不然他们的入账系统会没办法登记,
本着不希望服务生因此被惩处扣款的原意, 也答应下班后回去一趟,
回到餐厅后, 因为要手写发票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手写) 所以拖了一点时间,
等了快半小时, 终于完成之后, 店经理把发票交给我之后, 说了声谢谢, 就没了,
当下我真的有点讶异, 难道饭店方面对消费者一点补偿都没有吗?
还是说我已经被王品集团的服务态度宠坏了, 这才是正常的?
事后我问了店经理, 她说她愿意以个人名义给我一千元礼券,
但餐厅部份, 没有这方面的补偿方法, 这会不会太夸张 ...
请问三点,
1. 刷错金额, 不是应该由餐厅自行吸收业务过失造成的损失吗?
2. 信用卡公司可以主动提供我的联络方式给对方吗?
3. 如果我不回去, 我有什么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