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看板进入第一次观察期

楼主: s75287 (彈珠汽水)   2010-02-27 12:28:52
看板依照以下规定:
4.“被动废板”查证属实后,列入待废除看板,把看板类别改成“待废”。
列入待废时,将在该板上贴出公告,设定违法看板,并寄信告知该板板主。
由板主写具体改善看板使用率的办法向群组长领回看板。
若合格,将看板类别改成“观察”,解除违法,一次观察期一个月,
若无改善则再度列入待废。可由板主再提出报告进入观察阶段,
两次观察均不合格将解除所有该板板主职务。
列入观察名单 为期一个月
期满请板主提出“看板变更”由组长审查
s75287
作者: ddio (冲一个吧笨蛋!)   2010-02-27 14:21:00
领回来了!
作者: NEKObus (我美好的记忆就是我的神)   2010-02-27 15:25:00
辛苦了! 说实话那天看到公告虽然难过 但也明白这并不是任何人的责任:)
作者: urstillone (一切都好)   2010-02-28 05:00:00
所以现在可以po文了吗??
作者: ddio (冲一个吧笨蛋!)   2010-02-28 09:51:00
可~
作者: licpotis (忧郁的阳光小男孩)   2010-03-01 17:40:00
回来了~
作者: poji   2010-03-03 17:44:00
谢谢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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