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你认为对领养/送养双方公平的条约是?

楼主: Doraemon9487 (煞气a梦)   2020-01-23 05:11:37
这个很难说有绝对意义上的公平,
不高兴的话不要签不就行了?
想要养猫的管道很多,中途也很多家
选自己能接受的,为了这个生气何苦来哉?
中途条件订太严苛,猫送不出去,
得自己照顾,对他自己也是很大的负担。
我有领养过,也有送养过猫,
签约只是个基本保障,
其中的细项当然有讨论的空间
例如说家访、追踪期、饲养方式、身分资料等
家访跟饲养方式是一开始可沟通的,
像是版上常见的一天一餐溼食/不给大卖场饲料/
不笼养放养等等
不能接受就换管道而已(年龄限制其实也是)
年龄限制其实每个中途版本不同,
主要想法就是经济问题、是否会常换环境、思想是否成熟(个体当然略有差异,但多少人
思想还是跟年龄有关系)
这只是中途自己的主观判断没有对错之分。
身分资料的话,我个人送养的经验是:送养的时候会核对一下是不是本人(特别是脸书送
养),如果对方要的话我也是能出示我的。然后不要再恐慌症发作了,只有你的单证件上
还写上
认养专用是没办法做什么的,害怕的话可以用驾照不一定要身分证阿。
追踪期部分其实一般来说我觉得追个两年已经很够了,想虐猫的人不会那么久,只是差在
有些人其实是疏于照顾生病死亡、久了新鲜感过了想送养、弃养才会有所谓的如果想送养
或是死亡要通知送养人这个问题或许这部分可以再讨论,只是要怎么样才能双方都满意大
概是很难吧。(正常中途才不希望把你养了几年的成猫带回去,难送的要死,没事给自己
找麻烦)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3 06:52:00
推,中肯文。
作者: sarahpig (sarahpig)   2020-01-23 06:55:00
两年..........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0-01-23 07:40:00
妳交男朋友 男朋友的妈妈要你先签约 然后盯妳两年 两年后打完分数才跟男方说 嗯这女的有交往价值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0-01-23 08:21:00
虽然可以理解用意但两年真的太久了.....。中途最难的真的是放手。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20-01-23 09:51:00
两年太久 一般来说几个月就可以知道猫跟人相处的状况了真的要虐猫,也不会等半年后才开始虐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0-01-23 10:27:00
很中肯啊,千切结书只是希望对方不要随便转送弃养签
作者: frobo (佛萝卜)   2020-01-23 10:30:00
两年我觉得看追踪方式耶,像我是开粉专让关心猫的人追踪,送养人的确是追踪两年,从来没主动打扰,后来真的也就消失了(其实我还满希望她有继续关注,看猫咪现在多肥美)。当然前提是送养方合理,看了c大遭遇,对极端的中途来说,其实条约怎样的都是浮云....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3 10:54:00
其实当时板上代po的认养文中有两只猫咪,我只认养其中一只,很想找另外一只的认养人
作者: forever48 (T^T)   2020-01-23 11:45:00
两年真的太久…心态上无法放手真的不应当中途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3 23:48:00
2年差不多吧,没有足够长的时间送养人也无从知道当认养人例如碰到像失业、换工作、搬家等比较细琐的人生变动时会怎么对待猫,2年我觉得是还蛮合适的时间长度。不会太长,但也足够确认认养人是不是真的把猫当家人、愿意不畏困难照顾猫咪一辈子。
作者: ymcheung (ymc)   2020-01-24 08:31:00
那中途自己不是应该得更久没有失业、换工作、搬家?
作者: godzillabox (核废料)   2020-01-24 21:15:00
心态上无法放手的该看一下医生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5 00:40:00
@回Y大,是。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怎么有立场去要求别人?不过应该不是说2年内都不能失业、换工作、搬家。而是不会因为这些因素而“放弃提供给猫咪良好的照护品质、甚至是弃养(包含转送养)猫咪。”
作者: soulfaker (灵魂伪造者)   2020-01-25 21:13:00
推。两年看追踪方式吧,消极给照片两年不为过啊。不过恐慌症是专有病症,猜原po是要说被害妄想,不宜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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