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版上刚好在讨论向中途认养猫咪时的认养合约,我正好有这部份的经验,
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基本上在养猫前就拜读过版上对于各种认养管道的分享文(称职猫奴一定
要乖乖做功课),因此我的头两只猫是透过收容所认养来的,养著养著因
为猫主子们实在太可爱而兴起了我养第三只猫的念头(根本被虐狂)。当
时恰巧朋友透过中途认养了一只猫,他告诉我他的中途是个好人来着,也
因此让我原本坚定的心有些动摇。虽然版上有不少关于向中途认养碰到的
奇人轶事但也不乏顺利认养猫咪的经验。
于是在网络上寻觅了一阵子之后,碰巧看见一只超萌小猫,这也是我第一
次透过中途认养猫咪。详细的沟通细节我就不加以赘述了,因为我觉得在
与这位中途交涉的过程还算顺利,在约看猫前也仅是简单问了我几个问题
,例如:经济会不会有负担、基本养猫观念,要求要喂食一餐的主食罐或
湿食、生育规划和会不会以后有小孩就弃养猫咪..等等,这些都算是一般
猫奴可以回答出来的问题。另外他也有询问家中两只尊贵猫主子的情况和
请我提供猫咪照片给他看,最后他有稍微交代我要怎么样照顾小猫后就请
我周末去他家领猫了。
不过为求谨慎,我在出发前询问这位中途跟他认养猫咪是不是不用签切结
书,因为前面的讨论都没有提到,但中途回复我是需要的,而这份切结书
就跟原PO分享的差不了多少。当时针对其中两点我比较有疑虑也有尝试跟
中途协调,却没有成功。
其中一点是,当转让、遗失、死亡时要依法办理,并立即通知送养人。关
于这点我的疑问是若我已经养了10年、15年,我还是要通知送养人吗?因
为我觉合约无明确期限规范有点不合理。
另外一点是认养人要愿意接受送养人日后追踪访视和饲养辅导。因为我是
一个比较被动的人,所以我的提案是可否改为提供我的FB帐号让他追踪,
我这边就不主动再另外发照片或影片给他。除了懒惰以外,我也担心自己
如果一忙起来忘记要传照片,对送养人也不好交代。至于访视更不用说了
,这一条也没有一个期限规范,那是不是表示10年后中途突然想看猫了,
我也不能拒绝呢?一旦不服从契约,就会被要求要退还猫咪。
可惜的是送养人不同意更改合约内容,也没有什么讨论空间。我可以理解
送养人的疑虑,但站在认养人的立场,我一方面不太愿意签这种未经双方
共识的制式合约,另一方面则是对于我若是无法百分之百履行这份合约而
轻易向送养人给出承诺的话,届时发生纠纷真的会扯不清。
在和送养人协调过程中压垮最后一根稻草的是,他跟我说他希望猫咪送养
出去就算是10年、20年之后,他都要知道猫咪过得好不好,就算过世时他
也要知道猫咪有受到完善的照顾,走的安详、幸福。听到这边我已经明白
若是合约签下去这个责任,也就是对送养人的责任会是一辈子的。
我并不是要说这位中途的要求有多过份,或许就有认养人愿意花一辈子和
送养人保持联系也不一定,同时也能维持不错的关系。我也不否认中途花
时间、花劳力、花钱把猫咪照顾漂漂亮亮的,更肯定他们对猫咪的所有关
爱与付出,甚至有些新手猫奴因为有了中途可以请教、帮忙,让他们在养
猫过程中可以适应得更快,也能帮助猫咪可以尽快融入新家庭。这些或许
是其他认养管道可能没有的附加价值。
我发这篇文章只是想提醒想向中途认养的人,当一个聪明的认养人很重要
,签合约前务必和中途仔细讨论合约内容,比如说追踪多久、要提供照片
还是影片,家访时机,或是饲养方式等等,双方的共识要明确列在合约上
,毕竟制式版本的合约是很模糊的,主观认定的部份太多,如有争议一定
会变成各说各话。审慎检视合约是认养人应该要做的功课之一喔~认养人
务必确认合约内容是自己可以百分之百履行的才签,不然最后有可能会两
败俱伤,甚至害到最无辜的猫咪。记住中途有订定合约的权力,但认养人
也有拒签的权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只花呢!
最后我想要提倡如果想要养猫又想要简单,收容所真的是很好的一个管道
,还有很多很多无家可归的猫咪在收容所等待他们命定的主人喔~我的第
三只猫也是转向收容所认养的。
额外补充:现在到收容所认养宠物也要签家访切结书囉~不过以目前政府
的能力来看,这份切结书是遏阻无心认养人的成份居大。除了家访切结书
外,还有另外一张不得弃养的切结书,若认养后弃养会列为终身不得再认
养名单喔!养宠物是一辈子的事情,认养不弃养!
祝福所有猫奴和猫主子都能有彼此终成眷属,幸福一辈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