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你认为对领养/送养双方公平的条约是?

楼主: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0-01-22 16:34:24
既然有大大提出讨论那就刚好来聊一下XD
目前估狗"认养同意书"前几个搜寻结果都跟这份差不了多少,
所以将这份的标准视为主流也是合情合理
以下讨论点皆为我自己的主观解释XD
※ 引述《aJan5566 (包金56)》之铭言:
: 最近版上在热烈讨论对领养/送养双方都平等的条约
: 领养方:认养条约不把认养人当人看,太过份
: 送养方:严格筛选,才能给猫咪多点保障
: 好,那来公开讨论一下,那些条约是你能接受的,或是你觉得怎样修改才能接受
: 下列是搜寻版上之前认养文中所附的认养条约(为避免争议,哪篇就不说了),
: 大家可以提出意见来讨论一下
:
作者: elaine4444 (Elaine轩如)   2020-01-22 16:43:00
作者: Ectel (哦..)   2020-01-22 16:43:00
推丧权辱国
作者: knight0201 (柠檬汽水)   2020-01-22 16:43:00
写20岁是因为民法上的成年人年龄吧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20-01-22 16:45:00
20岁是民法的成年
作者: shasia8220 (吓吓虾)   2020-01-22 16:50:00
作者: a0929935070 (alex)   2020-01-22 16:53:00
不爽不要签,也只是讲放凉话看戏的键盘手
作者: k44754 (9527)   2020-01-22 17:05:00
没有经验怪人囉:)我是不知道哪个傻逼会去签那种12条啦:)条件一堆摆明吃定你,又不是在买车买房买保险
作者: mowomg (菜)   2020-01-22 17:10:00
同意,双方提供资料不对等的合约,根本就不能算是正常合约。
作者: catbabe (滚滚)   2020-01-22 17:11:00
只能说签约要仔细,然后开这种合约再放大绝说不爽不要签的心态我觉得真的不是很健康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7:15:00
推楼上QQ
作者: john129515 (约翰森)   2020-01-22 17:19:00
真的推楼楼上,那种心态很不可取
作者: NikkiNikki (nikki)   2020-01-22 17:24:00
推 什么嫁女儿 根本是卖女儿:)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2 17:25:00
因为20岁就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所以才写20岁吧,也就是依民法立契约的低标。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0-01-22 17:35:00
无限期合约超级可怕,签了就要遵守一辈子,这种合约还一堆人推广、普及,若真遇到有心要搞认养人的送养方(如鬼故事主角c大遇到的那种),随便一条就让认养人法院跑不完
作者: Resters (I'm )   2020-01-22 17:37:00
觉得内容全都是保障送养方 但完全没有保障领养方的 应该要有可以保障领养方不被弄的条款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7:37:00
我的合约写到隔年5/27,结果对方说猫咪当天使前都可以持续追踪,金价夭寿骨
作者: MB10   2020-01-22 17:38:00
大学生是会有多少经验面对这种潜藏的恶意? 更何况还包装在
作者: cococolor (小虎哥)   2020-01-22 17:39:00
她还说合约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问我们是不是看不懂中文,看不懂要去咨询专业...我他妈问律师...还不够专业?
作者: MB10   2020-01-22 17:39:00
对毛孩的“爱”之下? 去过很多认养活动,很多爱爸爱妈态度之强势,根本把有意愿的学生当小孩教训在台湾的氛围,大学生面对大人根本就潜意识的放低姿态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2 17:41:00
推楼上,之前是真的看过大型认养会场合有认养人被训话,
作者: MB10   2020-01-22 17:41:00
殊不知这社会只会吃软弱善良者
作者: MB10   2020-01-22 17:43:00
行车纠纷、宗教与直销、租屋、网络买卖就是大学生的人生震撼教育啊XD 现在多一个认养契约。都马要遇到才知道这社会恶意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2 17:45:00
那是现在的年代让青年们可以晚一点接触到这些恶意吧,我们爸妈那个年代很多在大学生的年纪都已经出社会不知道多久了。离题了,总之立契约前也是该做好功课+不要过份相信人性本善…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0-01-22 17:47:00
悲哀的是查到的合约九成都长这样,没有期限又要罚款的。这还是有提供的,多得是要讨才会给同意书内容的,谈到要签约才发现合约不合理感觉应该很差。之前在看认养相关资讯也看到有些中途会说会来囉嗦的一定不爱猫,够爱猫(有诚意)就会配合,囉嗦的就打入黑名单;也看到在大社团送养文里不断有人推荐这样的送养合约,还有家访签合约是"基本"这样的观念,我觉得真的不是一句"不爽不要签"这么简单,多少人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概念,中途要他签就签了,反正大家都说是"基本"啊。我就是受不了这样的合约,又懒得跟人家讨价还价,后来就去收容所认养,虽然猫猫有疱疹病毒跟霉菌每个礼拜要跑医院,但比起跟中途你来我往,让人家对自己挑三拣四,这样轻松多了。
作者: MB10   2020-01-22 17:47:00
楼上,我有点离题但只想表示,这些事情在自己实际碰到前真的很容易忽略背后可能的恶意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20-01-22 17:50:00
其实收容所真的有很多孩子需要帮助,更有能力的话从路边收编更好,更有助于解决流浪猫狗的问题。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0-01-22 17:55:00
猫死亡要立即通知,却没有说好期限我也觉得很瞎,15年后猫寿终正寝,不管那时候是不是还保留中途的联络方式,在合约上我还是有跟中途报备的义务欸!
作者: MB10   2020-01-22 17:57:00
看过太多纠纷起因都是第9项的“定期”、“立即”认知落差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20-01-22 18:08:00
觉得太严格的送养人真的可以付费终身...根本免费代养啊还可以说拿回就拿回,我看以后违约要不要拿回宠物要请第三人来判断@@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01-22 18:34:00
幼猫有黄金认养期 小猫人人爱 但小于4个月不能结扎 如果在那之前有人要了才会有追踪结扎这条
作者: sparklekyu (请让我为你画只羊吧)   2020-01-22 19:49:00
推推,其实光看字面会觉得合理,没点历练真的不会想到中途可能稍有不满就要求返还猫咪一直以来只是觉得留证件、家访等等有点扰民,爱猫协会跟c版友事件后才发现,自称爱猫的人也可能满是恶意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0-01-22 21:01:00
合约条文都可以讨论的,有意见签约前就要提出来
作者: k44754 (9527)   2020-01-22 22:17:00
我意思是没经验还傻傻签,那就只能怪自己呆啦@@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20-01-22 22:33:00
光留证件资料就很有病了好吗= =
作者: wolfcry (.....)   2020-01-22 22:54:00
对阿凭什么?到底是追踪还是骚扰?心理有病
作者: photoswimmer   2020-01-22 23:45:00
搞的太过分只会降低认养的意愿而已......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20-01-23 03:30:00
是有点怀疑这种合约有没有效,动物的所有权在这份认养契约里写得不明不白,问题是动物就是被视作动产,所以很难去追究虐待或弃养的问题;但是加了这些也无法对症下药,反而害了一堆人跟猫
作者: whitenoise (钢铁牧师)   2020-01-23 10:45:00
爱心中途值得嘉许,但开了外挂的“碍心”就让人无法接受了,如同走火入魔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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