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分享] 为何不领养而选择购买

楼主: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8-01-07 21:29:13
※ 引述《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之铭言:
: 这串看下来,我怎么觉得长远来看,应该设法减少中途
实际上您的见解没有错,
因为流浪犬猫其实是社会问题,
“本来”应该由政府进行规划、管理与管制,
中途与协会的出现,是因为政府在管理并改善流浪犬猫问题上失能,
因此“民间团体”与“民众”才出手自行改善政府无法(或不愿)处理的问题。
所以,如果政府能够有效管理流浪犬猫的问题,
同时恢愎动物之家(收容所,有动保处可作为执法权来源的官方机构)的正常机能,
那么我们“的确”就不需要任何中途,
这也的确是中途、爱妈爱爸和协会们所乐见的,
尤其接下来又是奶猫幼猫潮了,又到了中途们的绝望暗黑期,
如果政府的管理运作正常,其实这串讨论也就不存在了。
: 一、不当饲养状况在所有认养途径中都可能发生;
: 根本解决之道应该是饲主教育和提高门槛(如宠物税等)
: 中途的弹性低,得预先严格筛选,反而容易造成冲突。
: 回头检视一下列举的案例,弃养、未妥善照顾或未提供
: 适当医疗本来就违法(检举是问题,但这是自然公正*)
: 虽然送养单位、组织或个人中途的心血可能都白费了,
: 但退养或二度送养其实是人猫双赢的结果(或机会)。
: *中途应该避免在(涉及自身利害)的关系中当法官
: 即便对方不跟您认养,但认养契约公开给社会大众
: 对符合某些禁制条件的爱猫人,依然会构成“歧视”
这是“事后”的观点,若认养人出现退养或二度送养的情况,
就代表猫咪和认养人可能都已经“出事了”,
这对中途来说就是难以承受之重,
因为他们是采取“事前”尽可能避免任何“出事风险”的角度,
中途不希望他们悉心照顾的猫咪在送养给认养人后,
会出现任何意外的状况,导致猫咪受到健康或安全上的损害,
同时无法受到认养人对猫咪妥善的终生照顾。
所以,退养或二度送养,单就“猫咪”而言并不会是“赢”的局面,
因为会发生这个状况,就代表“饲养状况出现意外或不如预期”,
当下这个状况对猫而言,就已经是“输”了。
尤其猫咪又是对环境变动与既有地盘非常敏感脆弱的动物,
二度送养通常会让猫咪对再次接触到的新环境和新饲主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
所以我们也可以很常看到被前饲主弃养的猫咪,
在新饲主家中或中途家中出现长期拒食的情况,
(所以通常变成需要常跑兽医院打营养针、输液或自行灌食)
这对猫咪而言肯定不是“赢”的情况。
所以,对中途而言,尽可能确保去“筛”掉会造成猫咪“输”的情况与风险,
只让那些可以提供猫咪良好照顾、充足医疗资源、终生照顾的认养人认养,
才是达成中途、认养人以及猫咪“三赢”的唯一方式。
: 二、所有认养途径内,民间管道防止虐待的资源较差;
: 如果只想依个案讨论,情节重大的弃养或虐待应该优先
: 落实芯片管理制度,公部门可以察觉认养频率异常的个案
: 配合定期施打疫苗也可以防范或遏止弃养与不当饲养。
: 而这类资料基于隐私顶多只能开放给立案的社会团体,
: 在加上横向联系的落差,中途容易变成管理漏洞。
实际上,所有认养途径内,
“防止虐待”最差的管道是路边捞猫和从收容所认养猫咪,
几乎所有有认养记录的虐杀猫咪案例,
都有虐杀猫咪的嫌犯从收容所认养猫咪出来的记录,
公部门若要能“察觉认养频率异常”,
就代表该嫌犯已经领到让收容所的动保人员或志工起疑了,
更别提有多少虐杀猫咪的犯罪者是从路边的街猫下手了(如大橘子案),
例如先前在嘉义爆出的学生虐杀12只猫的案例就是典型的案例:
“经过查证,鄞生确实在嘉义市流浪犬收容中心的“官方纪录”中领养了4只猫,
随后在侦讯时,鄞生表示自己在嘉收领养过10只猫,其中6只没有签署领养切结书”
全文来源 http://www.tanews.org.tw/info/9592
而中途送养的管道,
由于资深中途们通常已习惯建立并查询认养人黑名单来过滤掉有不良记录的认养人,
同时以相对其他管道更为严格的认养标准与门槛,
反而更能杜绝猫咪落在这类不当饲主或虐杀猫咪的嫌犯手中。
公部门目前在管理机制上的失能,以及动保人员与资源上的缺乏,
实际上是导致虐待、虐杀和弃养猫咪案例不断发生的主因,
单以注射疫苗来追踪这件事来说就好,若没有人检举,
基本上就台湾各县市动保处的承办人员数量而言,
是完全没有办法做到全面主动稽查饲主是否有定期施打疫苗的,
(本版上有多少人收到了狂犬病疫苗应施打的通知单却从来没被罚过?)
完全只能“被动”因应事情的发生,
所以我们才会不断看到这类虐猫案件、非法繁殖场案件的发生。
我们的公部门基本上在管理流浪犬猫这个问题上,就是失能的。
: 三、不仅认养人,中途也有良莠不齐的问题。
: 这并非要指控辛苦、热心且两面不是人的正常中途,
: 而是中途为爱心诈骗或非法贩卖最容易利用的管道。
: 要解决可能需要认证制度或组织化(登记纳管),
: 否则正常中途只能行端坐正,笑骂由他吧。
: 也是一点感想,没有指责任何中途的意思
: 我由衷感谢中途为改善动物处境所作的努力
同上,因为主管机关基本上没有能力针对中途进行认证制度与纳管。
若主管机关有能针对中途进行审核、认证、教育训练与纳管,
事实上也就不需要中途了,
因为用来管理中途所需要耗费的人员数量与资源,
各地动保处若都投入在流浪犬猫的规划与管理上,
就能取代中途的功能,负起公部门本来应尽却未尽的义务与责任了。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业障重)   2018-01-07 21:51:00
“我们的公部门基本上在管理流浪犬猫这个问题上,就是失能的。”真的,失能好久了。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8-01-07 22:09:00
超认真回复推
作者: amelialing (仆が仆のすべて)   2018-01-07 22:25:00
推!
作者: catchicken (咕喵汪)   2018-01-07 22:38:00
大推!您真的非常有耐心和理性的在分析,言之有物,全面解读,希望那些人可以听进去,猫版有您真好!
作者: xALCHEMISTx (奥凯米斯特直接忽视掉囉1)   2018-01-07 23:16:00
作者: NANASAN (无所谓)   2018-01-07 23:45:00
作者: lailipen (licloud)   2018-01-07 23:50:00
认真推!
作者: travelcat (雨夜中的彩虹)   2018-01-08 01:12:00
推!感谢您的耐心又有调理的讲解
作者: chukchi (..)   2018-01-08 01:16:00
作者: mkmiao (mkm)   2018-01-08 02:06:00
作者: ALENDA   2018-01-08 06:32:00
推,事实就是外面领养幼猫满足虐杀欲望的变态太多,很多条件是必要之恶,对于其他善良正常的人是困扰但很有效地过滤有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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