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w: [新闻] 虐杀猫引公愤 台大生交保被追打

楼主: st305018 (十者)   2016-08-16 21:03:29
每个群体都会偏激分子,会无视他人的感受
虽然斑斑被虐死很可怜,但是叉双眼可能会造成他人失明毁人一生,而且我国法律本来对猫就有保护,何必动用私刑,只是想借标题一问,大家是真的支持追打这种行为吗?
※ 引述《a0913 (没救的猫奴)》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ii2n5D ]
: 作者: ChinaisBitch (支那贱畜)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虐杀猫引公愤 台大生交保被追打
: 时间: Tue Aug 16 15:28:46 2016
: 1.媒体来源:APPLE
: 2.完整新闻标题:虐杀猫引公愤 台大生交保被追打
: ※ 标题没有写出来
作者: mimian17 (驯服饿猫)   2016-08-17 23:11:00
完全不支持 我爱猫也很讨厌那个人 但动用私刑成为社会习惯 只怕以后有更多事件能无限上纲 这样可能会造成社会更不平稳.. 个人拙见啦QQ而且保护更多浪猫的方式不是去追打一个人 社会不是也存在着毒死猫狗的事件吗 应该要有更多人一起包容和保护流浪动物 打人不会解决问题 只能舒缓心情罢了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8-17 22:14:00
爱猫人士的人脑也被控制了,脑袋跟杀猫犯一样
作者: kirakirei (。绮罗。)   2016-08-16 21:15:00
不支持,但是如果遇到他我也想打
作者: cherimore (梦樱桃)   2016-08-16 21:18:00
没在猫板发过文,现在却来这一篇,用意是?
作者: steven21941 (黄小白)   2016-08-16 21:45:00
完全不支持
作者: term1114 (阿哈哈)   2016-08-16 21:46:00
斑斑换成你小孩插不插
作者: ihaji (爱恋东京铁塔)   2016-08-16 21:46:00
转风向....
作者: steven21941 (黄小白)   2016-08-16 21:47:00
想打和去打是两回事
作者: woowoo66NO1 (五五六六最高)   2016-08-16 21:50:00
八卦肥宅来带风向
作者: leaveornot (Talk)   2016-08-16 21:51:00
想打但是没勇气,所以支持去打的人
作者: sunny476 (林大桔)   2016-08-16 21:55:00
台湾法律本来就对猫有保护?你是认真的吗?
作者: Dianer (302)   2016-08-16 21:59:00
认同8楼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16 22:07:00
动用私刑那你叫陈皓杨提告阿 有人规定他不能告吗?今天要是法律反而去保护打陈的人 那才叫私刑 今天陈的权力又没有被剥夺 有啥好讲的? 干麻?自己不敢告就来这讨拍喔?
作者: Mifffy   2016-08-16 22:09:00
完全不支持追打行为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16 22:11:00
打人本来就不对 所以打人要负相当的法律责任 但so what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6 22:14:00
失明 也是他应得至少还活着 猫咪是直接虐待死亡丢弃骑车笑着 把猫尸体带去丢弃诶!!!!他活到现在算幸运被打真的只是还好
作者: rimadyl (NSAID)   2016-08-16 22:35:00
谁说台湾法律对猫有保障??自己去看猫爷爷的案例看你说的出口吗不支持追打,个人行为,但也要受害者提告
作者: ryan760115 (天空信纸)   2016-08-16 22:40:00
我甚至想拿刀捅他....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8-16 22:52:00
不支持,虽然这样很大快人心,但是不想合理化这样的行为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6-08-16 23:05:00
杀猫不对,打人也不对,但是用情绪性字眼甚至行为去处理这件事的话,那么我们跟陈有什么不同?但对于打人我不支持也不反对,只是打人的被告伤害的时候就不要靠腰法律只帮助坏人
作者: tingting0528 (angelchang)   2016-08-16 23:08:00
打人是不对的,打人是不应该的,打人是不好的,但当法律给不了正义公道的时候,看到欺负弱小的人变成被欺负的弱小,还蛮令人开心的,希望他想再掐死下一只猫的时候能想到今日的教训…
作者: rokanto (豆花)   2016-08-16 23:11:00
仔细想想某些层面上我或许支持打人,就是打人者是那些和大橘子和斑斑有很长时间的接触把他们当家人一样的那些人他们才是在实质上心灵上情感上受到侵害的人们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6-08-16 23:19:00
"SO WHAT" 一堆幼稚国中生吵架最爱耍帅的用词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8-16 23:29:00
所以咧? 本来就是so what阿 犯法那就用法律制裁阿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6 23:29:00
嗯?楼上好了解?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0:00
回答原po的疑问,不支持。
作者: O10lOl01O ( ′▽`)   2016-08-16 23:31:00
插眼的真的很过份 怎么没有整个把眼珠挖掉呢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6 23:32:00
不支持打人,但今天看到这新闻~我心情突然变好了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6 23:33:00
这家伙念的是贵族学校 从小到大应该没人这样揍过他吧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3:00
内心受到侵害,把这股愤怒和悲伤痛苦转去监督动保法修法之类的更有建设性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8-16 23:34:00
想引战的就别来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5:00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对于陈姓杀猫人,只会让他更不爽,他还是无法体会猫咪在你们的心里有多重要。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6 23:35:00
动保法修法 现在在等二读啊
作者: bvlgari1114 (我的宝贝是猫咪s)   2016-08-16 23:36:00
我赞成,以暴制暴,刚好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6 23:36:00
瞬间乱成那样 法警帽子都飞出去了 你确定那瞬间是叉眼睛?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7:00
非但无法促使陈姓杀猫人忏悔伤害动物的生命,反而造成对不爱猫咪,不重视动物的人负面印象。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6 23:37:00
我比较担心的是那个在法院内喧哗当场以现行犯逮捕的猫友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38:00
社会舆论的论点反而变成看待爱猫人士是偏激团体。追打杀猫人是伤人1000自损800不爱惜自己的形象也无法号召其他不重视动物的人关注这个议题。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41:00
老实说,动保团体的形象在台湾社会一直是激进的,所以其实公众怎么看这次事件,并不会明显改变台湾社会对动保团体的看法,但也随着动保团体一面激进、一面深耕社会教育的努力,台湾社会也慢慢地愈来愈能理解动保团体的激进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2:00
嗯啊,只是更加深刻板印象啊,恭喜你们让自己的名声更臭了呢。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42:00
由,所以也不是什么坏事。名声臭不臭见仁见智,我只知道动保团体已经努力去达成他们想达成的目标以及效益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3:00
也让原本不知道动保在做什么的人们感觉得你们偏激的离谱喔。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44:00
不是早说了动保团体在台湾社会眼中早就偏激的离谱了吗XD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6 23:45:00
李茂生那么爱尼采 他也很激进啊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5:00
你知道,那是因为你是站在支持动保的立场,其他中立或是完全不在乎的可不会知道。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45:00
我不太明白一直执著于这一点上是为什么?问题不在于中立和不在手的知不知道啊 @@ 问题在于动保团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6 23:46:00
分人冲上去揍人 可以说他是不善良的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46:00
有达成效益、形象也早就成刻板印象了,还有什么能说的?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7:00
既然无法让不在乎动保和立场中立的人改变认知,这些偏激的行动能达到什么效益。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48:00
呃,这次的行动又不是为了让中立的人改变认知。你要不要重新看一下他们的诉求是什么?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48:00
单纯是发泄情绪的行为,跟杀猫男因为压力大就杀猫有差吗?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51:00
你要不要换位思考一下,当社会舆论变成检讨动保人士过于偏激的追打是私刑,他们还会进一步思考诉求是什么吗?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51:00
所以说你没有弄懂动保这次要达成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52:00
举牌抗议,不会让人觉得是私刑,但是追打会,差别就在这里。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52:00
不理解动保和中立者如何思考这次的行动,本质上就不重要,这次的行动就不是为了社会教育或扭转什么认知。
作者: lazyme (懒洋洋)   2016-08-16 23:52:00
只觉得受伤的警察们非常倒楣...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8-16 23:55:00
社会舆论不站在你们那里,司法系统受到的压力只来自你们,那你们就继续单打独斗吧。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55:00
不是说目的已经达到了吗… 谁单打独斗 = =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6 23:56:00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一个行动要十全十美没有代价是不可能的,经营社会形象的部分,动保团体也着力很深,这几年的形象可是好得多了。就酱 0.<
作者: newf720427 (咪酱)   2016-08-17 00:08:00
第一次大橘子忍了下来 但第二个斑斑就没办法了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7 00:09:00
动保人士经营社会形象一定要符合某部分人群的期待吗?还有你确定记者拍到的是动保人士还是气愤陈皓扬作为的人士如果说 气愤陈皓扬作为而动手的人=动保人士 不是很奇怪?算不算是一种偏见?
作者: steven21941 (黄小白)   2016-08-17 00:16:00
但在社会大众看到的只会觉得是一群动保人士来这宣泄情绪而已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7 00:19:00
人的素质有高有低 没有低怎么能衬托出你高大上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鸟....)   2016-08-17 00:23:00
打人不对,这是动保法和生命教育不够完善,法律就是要让做错事的人受到惩罚,而不是由一般人来代替法律来惩罚他。
作者: weiweicat (维维猫)   2016-08-17 00:25:00
为什么动保要合乎社会所有人的期待?排斥动保的那些人本来就没给过什么,又有什么资格评论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
作者: Finnair   2016-08-17 00:25:00
"猫本的社会形象比过去好很多"???果然猫本还是持续活在象牙塔内 又在继续自我感觉良好了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7 00:26:00
动保法哪里不完善? 愿闻其详
作者: vodkalime (新鲜的迷思)   2016-08-17 00:29:00
不支持,觉得模糊焦点 我朋友说完暴民就不关心事情了…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30:00
完全可理解这样的愤怒,但是也给了媒体机会渲染大做文章
作者: joanna5260 (明哇)   2016-08-17 00:36:00
不支持,觉得施展私刑会让社会对动保甚至爱猫人士有暴力印象。去打他只是逞一时之快。
作者: guemao (肝为罢极之本)   2016-08-17 00:39:00
可是不打他 承案法官处理的心态说不定就跟江检一样了啊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42:00
而且现在是拍到他被打的样子,所以许多人觉得不应该这样
作者: no1361 (SDI)   2016-08-17 00:43:00
觉得还好,就是法律没有制裁到才会这样,但杀人也应比照办理才是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50:00
但是他杀猫的过程没有人看到,这视觉上的差别 弱化了↑是说拍下来而且是清晰近照
作者: magneto5566 (万磁王5566_麦寮法斯宾达)   2016-08-17 00:54:00
司法判决也还没出来吧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7 00:58:00
他活活殴打掐死猫的凶狠模样,也弱化了猫咪的惊恐和无辜如果能看到犯案现场录影和照片,才知道那是多恐怖的一刻
作者: ritaw ( )   2016-08-17 01:07:00
我只可惜有机会戳到那人渣眼睛的人下手不够重,没有戳烂那畜生的眼,现在人渣搬到丽水街附近,不知道还有多少猫多少生命要受害。
作者: lemonade (≧艸≦)   2016-08-17 01:20:00
不对 但觉得算客气了耶 只觉得警察们有可怜 辛苦了
作者: PINKLED (理想不等于现实)   2016-08-17 01:24:00
怎么没戳瞎他
作者: timemoon (时月)   2016-08-17 01:32:00
不支持
作者: NaoGaTsu (那欧卡兹)   2016-08-17 01:33:00
推ari大。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8-17 02:14:00
不支持去打他只会让其他人把动保贴不理性标签
作者: loneflyalone (甜甜的娘)   2016-08-17 02:45:00
我国法律对猫有保护是我看错还是眼睛业障重?
作者: REALLYLIFE (真实)   2016-08-17 03:30:00
关你屁事,要装清高回FB去
作者: lunarblue ( )   2016-08-17 03:40:00
以暴治暴,可见法治教育之低落。用暴力来谴责暴力来实践自以为的正义。在我看来跟虐杀猫的也没啥差别没有达成任何事,只有抒泄个人为暴的情绪,继续消耗社会观感如果真的要遂行正义,那就做到底做到绝啊(我绝非赞同或鼓励这种极端的行为,特此声明)。不做绝,只是在自己有利的场合施行暴力,在我看来的确就是抒解自己心中的暴戾情绪而已
作者: betty0824 (betty)   2016-08-17 04:05:00
以暴制暴只是老百性对司法无正义感到失望的激进方式虽然不赞成暴力 但看到还是忍不住大快人心今天杀猫 难保明天杀小孩 都是手无搏鸡之力的弱者
作者: sthelse   2016-08-17 06:40:00
不要再来说教了,打人是不对的,小学都有教,道理人人都懂,杀猫是不对的,但陈皓扬还是杀了,打人是不对的,但还是忍不住打了(我的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了,这样的我算不算是共犯?是不是也推了一把?)动保形象好不好?你是动保人士?不是的话,担心什么?是的话,切割声明说"我没打!"就好了,反正动保团体这么多,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加入就好,台湾也不是只有一个政党。
作者: zxcvf ( )   2016-08-17 06:52:00
台湾法律对猫有保障? 哈哈哈
作者: jack368451 (i556612000)   2016-08-17 07:01:00
相信呆丸法律喔,您真乐观
作者: icq696969 (橘子果酱)   2016-08-17 07:13:00
台湾的法律有保护猫吗?
作者: ghostyao (乡民1127号)   2016-08-17 07:18:00
老实说不支持打人…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6-08-17 07:41:00
现场的大家 打的好
作者: G2000 (给我时间停止器吧)   2016-08-17 08:17:00
这跟杀童案犯人落网,旁人在警局追打有87%像。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8:30:00
拜托!打人对不对 是看事情好吗?没来由地乱打 这是不对如果被霸凌被欺负到一种极致 你不还手吗?不还手 下场就是可能站着被打死在国外 不靠打人来建立自己的强大 真的是会被打死怎么不去投诉国外的格斗场 他们也是打人 只是是合法啊将来小孩在学校被2.3个同学逼到角落 被殴打被欺负会忍心叫他不要还手 因为打人是不对 是我 我会叫他还手何况猫咪是最弱势的一群 什么动物不挑 偏偏挑猫咪大家只是帮猫咪出口气罢了 虐猫过程太让人看不下去假设是人类 也许是还手也许是跑掉 但 问题是猫被抓住牠没办法选择 生死都在凶手手上不要以为自己多高尚 还是要回归现实看全世界各每个国家都会这样 不只是台湾好吗?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8:57:00
台湾法律如果能让人信服那今天或许不会有这么失序的状况,就是台湾判决都以情理法来搞,更何况台湾对动物的保障到底有多少?基本上即使行为不对,那他可以告阿!不用检讨对不对,今天他是累犯,表示前一次的判决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8:59:00
"最大的悲剧,不仅坏人嚣张跋扈,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00:00
根本就没用,心理辅导也是冷漠和漠视才是造就现在一些畸形的社会型态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8-17 09:03:00
#1NimyZR- (cat)推 ryan760115: 我甚至想拿刀捅他....爱猫人士好血腥喔 竟然想桶人 有没有触犯社维法阿?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10:00
你到底想要干嘛 特别挑出来回 每篇文都故意打这段
作者: amoioligo   2016-08-17 09:14:00
打得好,最好被退学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6-08-17 09:16:00
#1NiixMUj 推 Nikon610: 怎么可以追打啊 要砍杀!!#1NiixMUj → zebra7: 没砍他已经不错了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21:00
那谁来决定打人对不对?今天动保可以打杀猫的人,那明天动保可不可以打穿毛皮大衣的人?那拿鳄鱼皮包的呢?今天去打人的人到底有谁是斑斑或大橘子的饲主?可以气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23:00
你觉得有人会笨到 到处说他穿毛皮大衣拿鳄鱼皮包吗?大部分精品早就换成是人工替代材质了 除非国内自己做拉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24:00
到动用私刑?笨?噗,光看牌子就知道是不是真毛或真皮了。所以动保在路上看到拿爱马仕的鳄鱼皮包的贵妇,冲上去揍人也是应该的囉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28:00
哦~爱马仕也被动保投诉啊 国外精品 你要怎么去投诉呢?跨国去提告吗?先管管国内吧 国外精品 怎么管= =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0:00
投诉是正常手段阿,但是泼漆、打人不是。某种程度就只是泄除自己的愤怒而已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31:00
我看新闻 没有泼漆吧!!有吗(惊)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1:00
所以这篇的问题在于你支不支持用私刑对待虐待动物的人泼漆是指像PETA那种激进团体,你希望台湾动保是PETA吗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32:00
当然支持啊!!我针对现在台湾虐猫人的状况 非常支持 如果硬要把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4:00
所以你怎么认定谁虐待动物?不透过司法程序,你说的算还是谁说的算?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35:00
本来就有争议的团体拉进来 那会无限延伸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36:00
那某激进人士觉得你养猫算虐待猫,他可以打你吗?问题是现在去打猫的团体在一般民众眼里也很有争议阿XD没有争议这篇文章怎么会存在?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42:00
如果你面前有人虐猫 在当下你觉得他没虐猫?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43:00
我面前有人穿皮草,我可以认定他是虐待动物帮凶然后打他?你开一个例子,后面就可能有类似的例子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43:00
不是阿!今天的确打人也不对,那他被打可以去告,不是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43:00
在这过程你蒐证 投诉 走司法在没结果前 还是算没虐猫啊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44:00
在这里说你不对然后去延伸说是不是要怎样,就去告嘛!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44:00
还是你要限缩要件,哪种情形可以冲上去?哪种不行?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45:00
我惊讶的是打人不对还这么多人支持默许?明明当初也有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不应该,至少我自己就是,连妈妈都没那么冲动了,其他人冲动成那样让人不解。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49:00
所以嘛!我也认为打人不对,但是这是因为大橘事件还在眼前发生没多久,马上他又再一次,大家产生了对司法的不信任造成的下场,但是还是一样阿!打人不对,那陈去告,就是这样啊!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51:00
也就是说打人不对但你们支持,如果因此被告也无怨言如果是这样那我也无话可说,只是对于伤害罪无法吓阻犯罪发生,我好像领悟了什么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54:00
重点还是在于法律到底能不能做到所谓的约束,目前看来对陈没办法,所以会有愤怒的行为产生,那出手的如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55:00
坦白讲 真的是法律的问题占最大 也不要去说谁对谁错如果源头做得好 我相信大家也不会这样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09:55:00
果被告就是需要去对这件事负责,这样而已!全世界可能都一样,对动物的保障向来都不够其实也不用再吵,希望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09:57:00
对啊!像h大说的 其实大家也不想这样 但真的对于法律真的是很失望也没信任感 导致大家会出手 也不是激进派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09:59:00
够不够是相对的概念,你对动物的重视程度不同,对现行法律的保障够不够自会有不同的想法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00:00
每位都是热爱动物 但是法律无法制裁坏人 也许将来还有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0:00
你觉得动保法对蟑螂的保护够吗?虾子呢?很困难对吧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02:00
不要越来越过份了喔 并没有要争论什么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2:00
国外的动物保护对我来说就很够了,对他们自己可能还是不够,好还要更好之类的我没有争论阿,我只是点出道德难题,如果对现行法不满就是打人行动的理由,不小心就会无限上纲,不可不慎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4:00
现在很直接话题要变成荤素了吗?真的没人希望会可望去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4:00
因为法律不能保障我的诉求,我只好自力救济。然后,要是我是激进份子,四周的人就要小心了这样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5:00
打他,或许你认为就是几只猫咪,那是不是要等他开始杀人你才认为他有错呢?打人不对,那他们被告就得接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6:00
我是想知道该怎么评价因为法律保障不足,所以我动用私行,这样的行为而已,别想太多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6:00
制裁,情形就是这样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7:00
我不是觉得就是几只猫咪,我只是觉得动私刑是一个危险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7:00
一样阿!陈认为他压力大所以对猫咪下手,所以他接受法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8:00
是对的!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8:00
这样的人不要出现外,我也希望动私刑的人不要出现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08:00
我倒觉得 陈才是对猫咪私刑的人耶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09:00
但我觉得陈跟动保都是动私刑的人,都很可怕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09:00
不是该想想陈如果没有做这些事,其实也不会有后续事情发生呢!说实在的,我并不挺所谓的动保团体,他们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10:00
我觉得你有点担心过度 开始无限上纲 动保不会没来由的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10:00
我就是不确定阿,谁知道打人的人标准在哪?我的行为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10:00
有的是能力和资源做更多的事,今天聚集在法院前打人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11:00
去突击某些人 照顾动物及修法 时间都不够了(笑)
作者: happyfuture (!)   2016-08-17 10:11:00
到不如多去关心路上的流浪动物,改善收容所很多的问题之类的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6-08-17 10:11:00
不会没来由?那PETA呢?抢夺他人动物只因为理念不同希望台湾动保不要变成PETA阿
作者: ohupsilon (ember)   2016-08-17 10:12:00
你真的想太多了拉 国外是国外 不见得台湾会是这样对!收容所及贩卖动物的 真的要管制
作者: LAUNFEI (态度决定高度)   2016-08-17 12:06:00
如果原PO不要只在板上声援陈嫌 你敢出面保护他不被追打那希望你有柔道黑带噜~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08-17 15:50:00
八卦肥宅:怎么不保护小强?
作者: dogjoker (憨斯)   2016-08-17 17:04:00
觉得公平正义没被声张就动手 真是讽刺啊
作者: mori030 (木x3=森)   2016-08-17 17:17:00
……那猫的一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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