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家家不念。
看到原PO的情况,有感而发
我妈也是个讨厌她讨厌的动物的人,而且有强烈控制别人的控制欲
曾经把我弟养的白文鸟故意打开笼门把鸟放走
而且理所当然,完全没有任何愧疚感
我弟伤心,但也无可奈何
如果是我,早就家庭革命了
我知道我妈是这样的人
我也知道自己是那样的人
我爱我妈
所以,即便念想已久,依旧迟迟没有养猫
我爱我猫
一但养了,就要有一辈子都不能回家定居的觉悟
现在,我养了(还2只),也有此觉悟。
先给原PO及哥哥夹心饼干拍拍
原PO无奈的点应该是在于
妈妈原本是可以容忍养猫的,却突然变成有猫就没妈的状况,
也许是更年期或是忧郁症,无论何者都应正视并寻求专业协助,
我了解原PO对妈妈的爱
但是”猫的地位比她这个妈妈还重要”这是种情绪勒索
不建议因妈妈说这种话就妥协,
”___的地位比她这个妈妈还重要”
若把”猫”代换成工作旅游聚餐约会朋友情侣配偶兄弟姊妹子女,也全都要割舍吗?
话说,我妈的照样造句是祖母,我无法把祖母送养阿Q_Q
当然也不是要原PO和哥哥跟妈妈大战
而是要温和但坚定的处理此事
版友建议在外租屋一事,正是我目前的做法,也是个最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请坚定的让妈妈知道无论如何都是爱她,爱猫并不影响对妈妈的爱
租屋养猫并不是抛弃妈妈,而是尊重妈妈、爱妈妈才做出的决定
至于,租屋额外的经济负担,就是鱼与熊掌的抉择了
若必须继续住在家中
非常不赞成原PO哥哥的偷养策略,
妈妈不爽猫咪,妈妈不快乐
猫咪在家中感受到妈妈对牠的敌意,也不会快乐
猫咪需要尊重,妈妈也是
强迫妈妈接受猫咪,
我认为就跟要求媳妇顾全大局必须跟公婆住一样不合理
而且,如果在你们上班期间猫咪被走失,难道不是亲子关系更深一层的撕裂
既然”妈妈、孩子与猫咪从此一起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这样的结局不可能发生
还是要肯定原PO与哥哥愿意尽其所能给猫咪最好的安置,
出不了力,就出钱吧!
审慎评估后的送养,或是专业可靠的长期代养
妥善追踪并负担可能衍生的额外开销,
这是唯一能微不足道弥补猫咪的方式
然后,在有觉悟前,暂时别养猫。
(因为不想被认出,请原谅发文不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