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其他] 突然规定不能养宠物

楼主: asc7 ( )   2014-08-03 17:44:42
关于几个疑问的地方做回答
1.社区可以禁养宠物,但需通过修改规约之程序。
修改规约是要所有区权人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区权人四分之三以上决议始生效。
不是委员会开个例会就能决议此事。
如果查明禁养宠物确实是区权会在合乎程序标准决议的话,
那么现在能做的是透过5分之1区权人连署,强制管委会召开临时区权会重新决议此案。
2.社区禁养宠物是可以溯及既往的,看规约怎么定。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403002
不过,住户规约能否溯及既往禁止养宠物?营建署表示,这得看规约怎么订;若住户有任
何意见或主张,就该积极出席住户会议,捍卫自己的权利。
原文中提到都发局那段不溯及既往,应该只是比较减少争议的说法。
3.原文中提的登记是管委员那边的登记,不是宠物芯片登记,应该是为了管制和罚钱。
4.每周罚钱的事,换个说法就行了,就像停车位清洁费一样,
只要说因为养宠物造成清洁负担,所以增收宠物清洁费。
金额大小当然可以扯比例原则,反正上了法院法官说了算。
作者: wow527 (水)   2014-08-03 17:48:00
所以 这是可以告就对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最简单的方式 有啥@@?y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8-03 17:51:00
补充一下,罚则的部分可以参考第16条第4项&第47条第3款由主管机关处罚,所以重点还是确认有没有规约及打掉规
楼主: asc7 ( )   2014-08-03 18:01:00
楼上说的 效率差又开罚率很低 要是我来就会用清洁费收最简单可能就 连署召开临时区权会吧重议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8-03 18:03:00
不过如果用清洁费,应该是罚不到养在家里的猫猫猫应该SAFE
楼主: asc7 ( )   2014-08-03 18:04:00
有味道啊我家顶楼住户的猫砂臭味超重 电梯一开在走廊上就很明显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8-03 18:06:00
恩恩,说的也是补充一下,如果重新决议达不到1所提的哪个超高标准可就同一议案再次招集会议,门槛降为1/5出席,出席过半同意(32条参照)
楼主: asc7 ( )   2014-08-03 18:36:00
很多社区都是楼上说的那样弄
作者: ohliangmai   2014-08-03 19:05:00
谢谢你们 我会好好参考 我们社区养宠物的人还满多的相信他们也会一起为发声一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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