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个疑问的地方做回答
1.社区可以禁养宠物,但需通过修改规约之程序。
修改规约是要所有区权人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区权人四分之三以上决议始生效。
不是委员会开个例会就能决议此事。
如果查明禁养宠物确实是区权会在合乎程序标准决议的话,
那么现在能做的是透过5分之1区权人连署,强制管委会召开临时区权会重新决议此案。
2.社区禁养宠物是可以溯及既往的,看规约怎么定。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403002
不过,住户规约能否溯及既往禁止养宠物?营建署表示,这得看规约怎么订;若住户有任
何意见或主张,就该积极出席住户会议,捍卫自己的权利。
原文中提到都发局那段不溯及既往,应该只是比较减少争议的说法。
3.原文中提的登记是管委员那边的登记,不是宠物芯片登记,应该是为了管制和罚钱。
4.每周罚钱的事,换个说法就行了,就像停车位清洁费一样,
只要说因为养宠物造成清洁负担,所以增收宠物清洁费。
金额大小当然可以扯比例原则,反正上了法院法官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