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这件
依照103年发布的
汽(机)车肇事责任分摊处理原则
A车变换车道未注意安全距离遭B车追撞,
A车负100%肇责;
倘B车超速,
则A车分摊肇责70%,B车分摊肇责30%。
https://i.imgur.com/p66bHOa.jpeg
在此情境下,有 55 位委员同意A 车变换车道未注意安全距离遭 B 车追撞,
A 车应负 100%肇责;并有3 位委员指出须于A 车变换车道而 B 车促不及防时,
致使事故发生 A 车才须负100%肇责;另 4 位委员认为 A 车须负70%的肇责;
仅有 1 位委员认为 A 车应负85%的肇责。本情境参考法规,依道罚条例第 45 条
第 4 款:“汽车驾驶人,争道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锾:…四、在多车
道不依规定驾车。…”及道安规则第 98 条第 1 项第 6 款之规定:“汽车在同向
二车道以上之道路(车道数计算,不含车种专用车道、机车优先道及慢车道),
除应依标志或标线之指示行驶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六、变换车道时,应让
直行车先行,并注意安全距离。…”故本研究建议:仍依公会制定之原比例,惟
该叙述中 A 车变换车道未注意安全距离遭B 车“追撞”一词,本研究认为该事
故类型通常为擦撞,故本研究建议:将该叙述改为“A 车变换车道未注意安全距
离遭 B 车擦撞,A 车应负 100%肇责”。而于B 车超速时,依其超速之程度,在
30%内调整肇责比例。
https://i.imgur.com/gKhFQuA.jpeg
作者:
wer0241 (Nothing)
2025-01-31 20:57:00乡民的脸真肿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25-01-31 20:58:00
要看看变换车道时安全距离够不够了
作者:
Tommyrot (TRUBLE)
2025-01-31 21:08:00基本上法官看是看事故鉴定出来结果
作者:
MikaMax (炎刃)
2025-01-31 21:21:00还可能有漏未参酌因素不可能直接按规则作判决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25-01-31 21:22:00法官都是看鉴定报告而且若心证与鉴定报告相反,还要详细交代理由我有看过判决与鉴定报告有出入,结果被上诉到最高法院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发回的理由是:恐有判决不备理由之嫌。被最高法院用这种理由撤销发回,有点落漆
变换车道未完成讨论什么安全距离一般法官都看鉴定没错啦 回去推翻的极少
有鉴定报告当然拿来参照啊 鉴定报告基本等于专业判断就算是法官 何德何能推翻有凭有据的鉴定报告
作者: Brioni 2025-01-31 21:40:00
如果A车有注意安全距离且B车严重超速?
作者:
hancash (Han)
2025-01-31 21:48:00后车有无超速无从判断,只能凭影片的时间去推测前车打灯多久后才变换车道。不过普遍的台湾驾驶都是:打灯和变换车道同时进行、打灯后马上变换车道、变换车道时顺道打灯
实际上就是 B车没严重超速 你还会撞到就是会被认定没注意安全距离 实务上就是这样
作者:
CMCC (无云之空)
2025-01-31 21:54:00有注意安全距离会有拉回方向盘的反应,影片看起来没有
作者:
Askc (逐流)
2025-01-31 22:26:00那这个原则有明确定义安全距离吗? 有才方便讨论是否适用
要细究安全距离要讨论到反应时间一般来说在明确的鉴定报告出来前不会讨论那么细所以除去严重超速 分摊处理原则的概念很简单路权小的就是要礼让 这是通则你要说有注意安全距离 基本上你就是变换车道完成了所以你看内文公会认为这种变换车道未完成的case用追撞两字是不对的 应改擦撞比较合理
作者: zstan2008 2025-01-31 22:37:00
不用想太多,最后一切看法官,不然就不会有撞死人,有的法官认为反应时间来不及不用赔,有的法官认为要赔
作者:
YU1225 (jacky元)
2025-01-31 22:38:00确实 顶多也赔偿300万上下 也不用关车祸人命在法律上就是如此没价…
作者:
CMCC (无云之空)
2025-01-31 22:39:00法规并没有明定变换车道的安全距离,基本上就是没肇事=安全距离足够。没肇事去检举变换车道安全距离不足,绝大部份都是被打回票。
作者:
Askc (逐流)
2025-01-31 22:41:00但这个原则的前提条件,就是A车未注意安全距离而发生擦撞,如果不能先在安全距离上有初步共识,大家各自凭感觉认定安全距离,这次案例有些人觉得前车已有足够安全距离,后车就有充分反应时间煞车,所以后车肇责高;也有些人觉得安全距离不足,应该套用这个原则,是前车肇责高
错了,你没发现委员开会根本没讨论"符合安全距离"这件事吗?因为他们认知你会撞到就是没有安全距离所以你根本搞错重点,会撞到就是"没有安全距离"至于你说的有安全距离还撞到 那就是严重超速的范畴实际上严重超速也是近年才开始有法官跟委员改判说什么有充分反应时间 依路权你就是要礼让后车好吗你只有两种可能1.变换车道完成 2.变换车道未完成变换车道完成 后车礼让 未完成 你礼让 就这样这些都是“不讨论严重超速”的结论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25-01-31 22:50:00推这篇啊 看其他文推文就知道一堆三宝不自知
作者:
Askc (逐流)
2025-01-31 23:03:00那...难怪后车敢不让,看到前车切车道会加速顶上去,运气好就是0肇责,运气差也就3成肇责。唉,感觉这原则有修正空间虽然无法接受,但感谢大大回复
作者: zx2751206 (ff) 2025-01-31 23:04:00
真的键盘分析爽的而已,辛苦惹,看法官呗
作者:
nicktony (nicktony)
2025-01-31 23:10:00不可能有修正空间啦 变换车道有路权 那整天开台破车搞这事 都不用工作啦 等赔偿金就好了
作者:
upeo (时雨音高夜难眠)
2025-02-01 01:20:00坐等鉴定 呵呵 谁翻车还不好说
这一切讨论不管有没有超速都是建立在后车稳定行驶啊,这次会造成意外是突然加速两种情况是不同概念
作者:
sismiku (Simiku)
2025-02-01 01:56:00后车没有加速不会撞到,加速去顶前车,这到底要怎么闪?那以后假车祸就这样顶人好了
作者: NEWinx (yoyo) 2025-02-01 02:35:00
这就跟保险比例分摊参考一样,是参照用,不是绝对,每个案例实际都有差异,有争议还是要回归车祸鉴定,这能打脸才好笑就问安全距离是多少?后车故意加速减少安全距离怎么算?
B自己蠢,超速就吃七吧,车鉴不太可能精细八成五这种,啊后座有没有绑安全带,验尸就知道了
以前有严重超速撞到左转车,结果超速被判100%肇责的案例。也有法官觉得鉴定结果有问题而不采纳鉴定结果。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25-02-01 12:54:00A车有机会注意且避免事故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