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理解错
车厂维修报价前与对方保险已经确认过价钱,你收到的报价单自负0所以才同意维修
感觉起来是车厂出险部门跟对方保险的问题辣
我想车厂最多也只能鼻子摸摸,最多要求你回原厂把你回复原状而已XD
至于旧车残值没啥争议,自己上网就有试算公式
※ 引述《MasterWindu (紫色光剑)》之铭言:
: 回复板友相关问题
: 1. 我方是去Volvo修车,所以有关对方的资讯都是Volvo提供(包括对方保额只有10万
)
: 2. 我确实没有车体险,只有强制险
: 3. 据Volvo说明,对方主张残值只有18万(不知道怎么算的),所以明台保险公司愿出
10
: 4. 因为我只有跟Volvo有维修消费的关系(惟消费金额是0元),我觉得我应该不用管V
ol
: 5.Volvo后来希望我先付钱再去民事告对方车主,我认为我先付钱就输了,到时候其他
两?
: 6.明台签认那张单是他们有到场勘车同意,所以Volvo才敢在没有我方签名同意付钱的
情?
: 我的认知是这样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