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车祸被告过失伤害 调解失败

楼主: 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2024-08-01 20:10:00
※ 引述《aass5566 (挑战国考第5年)》之铭言:
: 也就是说要赔给国库3-6万 + 过失伤害罪前科
看这串文好几个人在讲前科,但真的知道自己讲的前科在说什么吗?
实务上在刑法跟刑事诉讼法里面都没有所谓前科这东西,那一般到底
讲的前科是什么?
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183
我们看法律百科怎么说。
如果你用个资法的犯罪前科,那明显不符核定义,个资法的犯罪前科连
检察官缓起诉甚至是职权不起诉都会列入,并不是有罪才会列入。
那如果不看个资法,实务上真正讨论前科最常看的就是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
也就是常说的“良民证”
而刑事纪录核发条例是有规范记载理由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88
依照第六条,以下情形将不予记载
所以今天易科罚金的情况良民证会不会有纪录?
根本不会,那到底哪里有前科?
好,第三个例子,前案纪录表,前案纪录表范围更广,不论
有罪无罪,有没有起诉,全部都会记录。
而且这前案纪录表只有司法机关可以调阅,一般人无法随意查阅。
所以,请问所谓的"过失伤害前科",到底是在说哪一个?
还是只要司法院检索系统查的到判决书就叫“前科”?
至于会不会影响工作,实际上大多数少数会规定消极资格的工作
都会规范犯了那些罪才不能从事那些工作。
连出租车司机都不可能因为过失伤害而不得从事了,更何况是其他工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7
所以在协助当事人处理理赔案件的时候基本上我都会讲,
在你有保险的情况之下,你需要面对跟抉择的就是易科罚金你选择给政府还是
给对方,此外完全没有任何其他需要思考的事。
前科?那根本跟你无关啦。
作者: principle (principle)   2024-08-01 20:27:00
推这篇,但是老人听不进
作者: fit   2024-08-01 20:27:00
那请问有没有车祸被判有期徒刑的?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4-08-01 20:30:00
我选房客就是查 法院判决书 有上法院=有前科 这种房客我是不租的喔(前科指的当然是被告啦 原告.证人都还是可以租)
作者: eggy0501 (Eggy)   2024-08-01 20:32:00
比较常见的是过失致死又没和解的
作者: t21 (t21)   2024-08-01 20:34:00
我比较好奇的是出国时。填资料要写有或是无
作者: fit   2024-08-01 20:37:00
了解,感谢解答.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4-08-01 20:54:00
好奇问现在还有业务加重吗?
作者: qeon (qeon)   2024-08-01 21:10:00
基本上车祸就是不用理对方,连电话都不用接让保险处理,告过失伤害上法庭后诚心的跟“法官”道歉易科罚金就对了,这就是台湾法律
作者: a8973925 (jony jjjj)   2024-08-01 21:11:00
业务过失已经跟一般过失合并了,看法官心证,一般有和解需求是过失致死、酒驾、肇事逃逸等其他刑责需要取得当事人/请求权人的原谅。
作者: mcgrady12336 (悼念钟吉伯伯...)   2024-08-01 21:18:00
基本上你不移民像新加坡那些毛很多的国家良民证其实对你意义不大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4-08-01 21:41:00
易科罚金 还是可以申请良民证阿= ="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4-08-01 22:03:00
过失伤害前科这六个字在实务满常见的吧...
楼主: 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2024-08-01 22:16:00
如果你的预期是每次车祸都会被判决成立的话才需要讨论更不用说到头来也是法官心证而且有谁在讨论刑事审理当下前科谁在与否的前提是“喔我下次如果又被判会不会被法官加重”的?
作者: Jamne8937 (杰姆尼)   2024-08-01 22:20:00
看到一堆人在那边案底案底……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遇到过
作者: Aixtron (爱思强)   2024-08-01 22:35:00
在缓刑期间,过失伤害成立,会有什么影响?案底就是司法院内部的系统有纪录,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不是判决书检索系统!以后痛改前非,没犯罪当然没差,万一又犯罪,法官量刑要用57,一调不是第一次,您说会不会影响心証?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有案底是一种事实状态!说绝对不会发生法律效果,非不能说稍显速断!事实状态和法律效果是两个层面的事!就算完全否定其法律效果,也不会改变其事实状态!
作者: cyora (小鸣)   2024-08-01 22:53:00
第六条第三款的罚金看来应该是指专科罚金喔,而过失伤害通常是处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是第七款
作者: tigotigo5566 (铁剑5566)   2024-08-02 00:11:00
一般工作没差 考司法官基本上就很难
作者: shomap (虫青虫廷)   2024-08-02 00:19:00
缓刑撤销要件是故意犯
作者: auditore (虎妹)   2024-08-02 00:51:00
呵呵,因为你不是公众人物啊,有案底当然没差,上市柜公司主管很在意这个喔
作者: basacola (basacola)   2024-08-02 06:58:00
但是上市柜公司又查不到你的纪录
作者: leo255112 (咖啡成瘾太容易)   2024-08-02 07:32:00
千万不要怕了,以刑逼民这垃圾招不知道哪个白痴教的
作者: henryc (Beweisverbote)   2024-08-02 07:48:00
累犯条件是“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跟过失无关
作者: belucky   2024-08-02 07:53:00
作者: sgxm3 (sgxm3)   2024-08-02 07:56:00
长知识了
作者: lfn123 (枫)   2024-08-02 08:26:00
谢谢,让人长知识了
作者: j32072 (心地善良的o'_'o)   2024-08-02 10:13:00
良民证能干嘛 麦当劳薯条免费加大?
作者: edkoven (阿调)   2024-08-02 10:29:00
台湾车祸是第三世界水准每天一堆人车祸有事的话就像违规记点一样跳起来了上市柜主管一堆酒驾都没事了
作者: Rudolph0726 (中坜梁朝伟)   2024-08-02 10:38:00
笑死,如果要看这种案底,台湾多少官员高层都不能当了别说车祸了,杀人砍人搞黑道的还不是官员当爽爽
作者: QuentinHu (囧兴)   2024-08-02 10:41:00
作者: childay (阿呆的老公)   2024-08-02 11:10:00
推这篇,长知识了
作者: zerg2150 (酸梅汤)   2024-08-02 11:31:00
推,长知识谢谢
作者: ayhlee (anthony)   2024-08-02 11:43:00
笑死 还上市柜主管要看这个 XD.........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4-08-02 11:43:00
3-6万 + 过失伤害罪前科,就是要罚钱+案底阿你不喜欢前科这个词就随你带入其他词阿,反正就是有纪录你查不到纪录不代表没记录,纪录有没有影响,他又没说正常人都不喜欢自己的人生被注记,还是官方注记觉得无所谓的人就算背条杀人罪也无所谓阿前科就是个通用语,你看不懂要特别去定义那你高兴就好亏你原文还在解释刑法,结果拿个罚单的行政罚来比所以你喜欢被记大过吗?对犯罪纪录不在乎的"人",表面上查不到就是没有嘛
作者: mhmichelle   2024-08-02 12:30:00
谢谢分享
作者: oioio1688 (小宝(′‧ω‧`))   2024-08-02 13:39:00
大大你好,所以像这种车祸造成的伤害,我保险足够情况下,只占少部分肇责来说根本不用跟他和解,对吧?
作者: ian41360 (荣)   2024-08-02 13:50:00
是说 查判决书不就改名解决
作者: analogdesign (类比猪屎)   2024-08-02 13:53:00
基本上有保险就是全部交由保险处理,对方不爽保险公司赔太少,要告就去告,上了法院只会更少。至于什么前科也只是吓唬一些听到法院就怕的老人,易科罚金解决的事。
作者: KKLLOO (雨的旋律)   2024-08-02 14:10:00
2024年了还一堆人讲有前科…
作者: fuzuhada (864阿荣)   2024-08-02 14:47:00
下下不负责任的人不行吗?你一定要说的这么明白对你有什么好处?
作者: bndan (seed)   2024-08-02 15:05:00
以刑逼民是好招耶 因为一堆人会怕阿...还是那句话 忙着上班上班那几天薪水>>3万~9万 那就给钱了事 反之就去法院走一轮有一定机率抽到对方妥协只领保险的部份...
作者: persionbird (人生失败组)   2024-08-02 16:44:00
实务上过失伤害这种前科是真的没啥影响,易科罚金的钱反而影响比较大
作者: bilibala   2024-08-02 18:28:00
其实担心查得到判决的,也可以改名啊,这样要关联难多了至于考司法官跟上市柜公司主管,到底有多少人有那种烦恼
作者: yoyobaka (yoyo)   2024-08-02 21:55:00
一般车祸事故的过失伤害良民证确实是不会留纪录,但有些人可能不知道银行申请贷款有些审核端甚至是有些公司的HR审核你的书面求职会参考你法院判决书的内容,当然如果就那麽一次过失伤害也许还可以被认定是偶然,但假若你就像上面那些人说的完全没在甩什么前不前科就是打着老子有钱付易科罚金不甩你的态度,你名字搜下去可能就是出来一串的过失伤害 结果会如何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另外,上面这两种你要看他脸色的情况,因为你会需要提供其他资料,都是很轻易就可以取得你曾经有过的任何名字的,以为改个名字就没事的真的想太多了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24-08-03 09:59:00
系统查得到的就算前科
楼主: hydra6716 (有萝堪食直须食)   2024-08-03 12:30:00
是喔真的假的 又你的定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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