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台电、主委充电桩不一样??

楼主: Maori (毛利)   2024-05-29 08:15:58
不管是台电或是例如各县市(台北、新北)等等的充电桩办法建议书
表后接电这件事情都是合法且可行的
不过 实际上现在应该有很多黑数
在安装了之后根本没有跟台电报竣的吧?
现在出了这件事情
那些没有按规定申请报竣的
应该要自觉一点 赶紧去补报了
不然被住户挖出来 不仅仅是住户本身 管委会也会有事(管理不周?)
但猜测台电现在应该会更加严格审核
感觉新案申请应该更难通过了....
※ 引述《aass5566 (挑战国考第5年)》之铭言:
: 就说了 不是火灾本身的问题
: 而是责任归属的问题
: 像现在出了这么严重的事
: 好几亿的损失
: 原本还可以凹建商多少赔一点
: 但现在改了地下室的这些线路
: 你觉得建商还会理你吗?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24-05-29 08:24:00
买透天就没有你说的这些鸟事了
作者: touyuan (小志)   2024-05-29 08:30:00
台电要受理补申请吗?
作者: vovoson (vovo)   2024-05-29 08:32:00
报备又怎样? 台电认证也不可能帮你赔啊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24-05-29 08:33:00
哪这么夸张XD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5-29 08:41:00
有过的也要再去跟台电确认吧 谁知道主委传line来说过了但实际自己是不是那两个黑数的其中之一?但也有可能一去问发现自己真的是黑数 呵呵 这时就好玩了 会认真主动拆掉吗?人啊 尤其淀粉 呵呵呵
楼主: Maori (毛利)   2024-05-29 08:43:00
有没有过很简单,看电费帐单地址就知道了,有过的会有车位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5-29 08:44:00
喔 那简单啊看帐单就知道台电、主委那边数据错了
楼主: Maori (毛利)   2024-05-29 08:45:00
编号,例如XX路XX号(含B2-13号车位充电座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5-29 08:45:00
我很好奇 既然台电不会赔 报台电是报心酸的?再来啊不是不是充电桩?怕啥?总之呢 就看主委会不会集结这42户的帐单出来诉诸媒体我个人是觉得台电出包机会大台电把自己算的太紧绷 让自己没有退路 然后住户觉得有台电背书就觉得没风险了 呵 都没想过台电也是人?喔 对了跟充电桩没关系 呵呵
楼主: Maori (毛利)   2024-05-29 08:53:00
报台电主要应该是为了审核社区电容和馈线容量是否足够
作者: can05025 (can)   2024-05-29 08:56:00
当然跟充电桩没关系!又不是充电桩烧起来!即使烧了也是台电来电问题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5-29 09:19:00
二次侧不是台电的责任范围,区分很清楚一直要抓台电当战犯,是看上台电家大业大吗???爽用电的时候,怎没想到 用电安全 是住户自己的责任????
作者: ActionII (ActionII)   2024-05-29 09:27:00
你没说管委会不知道,怎可能会有事,硬要说的话反而是物业疏失,因为物业一定知道你施工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24-05-29 09:29:00
就为因应你充电的线路出问题 硬要扯台电 是知道自己行
作者: ActionII (ActionII)   2024-05-29 09:29:00
现在说充电桩没问题,是真的指“只有充电桩没问题”,但整个充电系统又不是只有充电桩
作者: zebirlin (李奥纳多皮卡丘)   2024-05-29 09:31:00
充电桩没问题 装100支我不相信会没问题
作者: FFMay (一起运动吧)   2024-05-29 09:34:00
充电桩配线过载不是充电桩本身问题
作者: jimmyyang (诸行无常)   2024-05-29 10:27:00
我认为这是管委会同意的 住户应自己吸收损失物业怎么可能有责任 一切都是未知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5-29 10:32:00
那.....当初投反对票的住户,有责任分摊损失吗??? ^_^现在这可能就是大问题了区权不同意的 vs 同意但是没装的 vs 同意且有装的发现吗,就跟现在台湾政治差不多的情况而那 42只业主,也一定会把责任甩给管委会或者是台电,就跟板上那些认为不是充电桩的乡民一样
作者: atbhao05 (mxhao)   2024-05-29 11:18:00
问就是表后拉线
楼主: Maori (毛利)   2024-05-29 11:23:00
要先找出原因和该负责的人,再来讨论是不是有人会甩锅比较有意义吧?先定罪给42户的讨论有意义吗?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24-05-29 11:31:00
这不是说废话,区权会通过的案就是社区多数人同意的如果不喜欢社区这种做法,可以自己搬出去不懂为什么会有这么反智的言论
作者: thigefe (米麸)   2024-05-29 12:02:00
台电本来就不该帮你负责你家插座烧掉的责任,规范用电目的很多,也有安全考虑,不然就会有人夜市用电投机接工厂
作者: infinity0124 (INfinity)   2024-05-29 15:32:00
楼上的言论就像我没投民进党,我可以不缴税吗一样好笑,如果责任要分开,那当初干嘛投票直接爱装就装,出事自己担就好再说现在初判跟充电桩无关,即便充电桩数量跟送审不同,那也是另外的事,跟这次火灾有啥关系真的过载也该是社区跳电如果是因为过载导致烧起来你该质疑的是保护装置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5-29 16:02:00
所以楼上质疑建商囉?保护装置不就建商装的
作者: infinity0124 (INfinity)   2024-05-29 16:28:00
是啊,怎么了? 如果是过载烧掉不就是保护装置有问题;如果是短路烧起来就再等详细火场鉴识啊你手机玩一玩过热烧掉,你会去怪哪个程式吃效能吗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5-29 17:17:00
好好好 你质疑的好 我欣赏你大方指控建商偷料
作者: leon9908 (MiGO)   2024-05-30 12:32:00
你不也在无证据状况指控充电桩吗?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5-30 14:33:00
无证据?我质疑的一直是过载 我也有质疑电灯泡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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