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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酒驾逆向撞死人 国民法官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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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酒驾逆向超速撞死人,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审理后重判11年。(资料照)
2024/05/24 05:30
〔记者陈彩玲/台北报导〕有伤害、毒品等多项前科男子李东运,去年一月清晨饮酒后,
于新北市五股区新五路逆向、超速,撞死对向开车的六旬黄姓老翁,李男因未与家属和解
,被检方求刑十二至十四年,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审理后,昨依违反刑法中的“以他法致生
道路往来危险因而致人于死罪”,判十一年徒刑,是国民法官新制上路以来判最重的酒驾
致死案件。
为国民法官判最重的酒驾致死案
去年一月廿五日晚上,李男在新北市芦洲区某会馆饮酒,隔天清晨七时许,他酒驾搭载二
名友人上路,先是沿新北市五股区新五路三段往泰山方向行驶,左转弯驶入新五路二段后
,竟闯越路口红灯,并以时速九十公里车速逆向行驶、变换车道,一路逆向上高架桥,随
后因闪避不及撞上对向黄男驾驶的小客车,导致黄男死亡,检方调查后,将李男提起公诉
,并建请法院以较重的以他法致生道路往来危险因而致人于死罪论处。
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审理时,李男仅认违反刑法中的“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
于死等罪”,死者家属不满希望法官重判,公诉检察官也认为,李男酒驾逆向超速撞死人
,造成死者家属极大伤害,向法院求处十二至十四年有期徒刑。
国民法官勘验行车纪录器、路口监视器后,认定路上、路面有行进方向和“慢”等标语,
李男仍执意逆向行驶, 罔顾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及人身安全,不但闯越红灯、逆向超速,
甚至造成黄男死亡,导致其家属心理莫大悲痛,审酌李男曾有妨害秩序、伤害、贩毒前案
纪录,未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和解,判处十一年徒刑,也是目前被国民法官判最重的酒驾致
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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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汽车驾驶可能认为自己很厉害就算酒驾也不会有事,
不过如果酒驾车祸被抓的话有可能会被法官判刑抓去关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