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开BMW加霸王油还用口罩遮车牌 警:涉诈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4-12 10:04:12
推文很多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东西的
L大的观念正确
https://i.imgur.com/zAIeFqy.jpg
其实要有一个观念,就是所有的法律都是法益权衡之后的结果
现在几乎每条道路每个巷口都有监视器
每个人一出门必然都会被监视系统拍摄到
但人民的隐私权很重要
在“行政罚”的情况下,国家的手段跟武器被法律限制
(这也隐含了三权分立,司法权压制行政权的概念)
比方说警察要开你罚单,必须要有明确的告知或标示
例如“前方常有测速照相”、“本路段科技执法”等等
以“行政罚”来说,公权力不能直接拿路口监视器的影像来开罚你红灯右转、乱吐痰、乱丢
菸蒂或遮蔽车牌等等
这些规定在行政法规里面都可以看到
譬如高雄市录影违规系统设置管理及利用办法
第十条  录影资讯应予保密,除有下列各款情形者外,不得提供:
一、法令明文规定。
二、涉及刑事案件而有查阅之必要。
前项录影资讯应由第九条第三项所定之专责人员准用机密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之。
如果有警察拿路口监视器的影像来开罚单,那就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以及个资法关于公务
机关蒐集处理利用个人资料的规范,有可能被法院撤销
https://tinyurl.com/4ukn6kr7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判决
103年度交字第54号
原   告 蔡禾彬
被   告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决处
代 表 人 许昭琮
诉讼代理人 黄玫雀
上列当事人间交通裁决事件,原告不服被告所属中坜监理站民国
102 年8 月22日坜监裁字第裁53—DB0000000 号违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裁决书所为之处分(原举发通知单案号:桃园县政府警察
局桃警局交字第DB0000000 号),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原处分撤销。
诉讼费用新台币参佰元由被告负担。
理由叙及:“桃园县监视录影系统设置管理自治条例第一条明定立法目的:“桃园县为规范
监视录影系统之设置管理,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并保障人民权益,特制定本自治条
例”…此监视录影系统之使用目的主要在“维护公共安全及预防犯罪 ”,亦即其用途在“
犯罪侦防”,此与一般用以取缔超速或闯越红灯之自动照相系统设备,同具有摄录功能的设
备不同,其设置管理机关亦不同。简言之,犯罪侦防的“刑事警察”与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
交通警察,属“行政警察”亦不同。”
“…被告机关无法提出政府机关所设置,限于犯罪侦防目的的监视系统,何以得提供给执行
交通勤务之警察,作为本案裁罚依据的目的外使用的法律依据,更无法证明其等所为符合个
人资料保护法第十六条所定的例外事由 ,其取得之监视录影,即属违法取得,衡其对于人
民隐私权属重大之侵害,自难以经由比例原则之衡量而获致合法之结论,自难作为本案裁罚
事实之依据。”
但是如果层级上升到刑事案件(很可能有直接被害人出现了)
这时候人民隐私权就可能被立法者认为“相对而言不重要”而需要退让
所以这时候“刑事”警察在侦办“刑事”案件就可以一路调监视器把嫌犯找出来
这件案子可能涉及诈欺(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施用诈术使人将物交付或者获取
财产上不法利益),警察受理报案后当然就可以调监视器了
推文那些说什么上新闻才会查、有空才会查的,观念可能需要导正一下
※ 引述《w510048 (党的恩情比山高)》之铭言
: 原文连结: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11003880-260402?chdtv
: 原文内容:
: 开BMW加霸王油还用口罩遮车牌 警:涉诈欺恐遭重罚
: 19:15 2024/04/11 中时 林雅惠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4-04-11/1024/20240411004781.jpg
: 用口罩遮住车牌的BMW,停在路边,过没多久就开进加油站。(翻摄画面)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a8ubIR4_XM
: 高雄网络社群4月10日晚间传出一段仁武台糖仁林站有男子加1200元霸王油影片,仁武分
: 局获报后,经扩大调阅监视器,追踪到该辆加霸王油的白色轿车,而该驾驶除涉犯诈欺外
: ,竟还以挂口罩方式遮蔽车牌,涉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规定,可处新台币2400
: 元至4800元罚锾。
: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4-04-11/1024/20240411004784.jpg
: 用口罩遮住车牌的BMW,停在路边,过没多久就开进加油站。(翻摄画面)
: 高雄市仁武区澄观路二段台糖加油站仁林站陈姓员工向警方报案,供称10日晚间7时一部
: 白色自小客车前来加95无铅汽油,共1200元,加完油后就迅速驶离未付款,遂报警提告诈
: 欺。
: 警方表示,经调阅监视器,该部白色自小客车驾驶男子载1名女性乘客,沿仁武区澄观路
: 右转至仁林路时回转停于路旁,疑加工悬挂口罩遮蔽车牌,随后再驶入加油站。
: 该车以挂口罩方式遮蔽车牌致无法辨识,涉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规定,可处新
: 台币2400元至4800元罚锾,全案警方已掌握特定对象深入侦查中。
: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 能够买得起BMW为何不付油钱呢?一般来说开名车的人都是高学历高收入的居多吧?怎么可
: 能连1200的油钱都付不起?
作者: Crios (Cri~)   2024-04-12 10:07:00
涨知识文 推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4-12 10:11:00
顺带一提,罚2400或4800那个也只是依交通法规处以行政罚,是针对遮车牌的部分,至于诈欺的部分是要给刑事庭判;不当得利或者损害赔偿的部分也是另外民事请求,所
作者: maltum (也是可以 der)   2024-04-12 10:12:00
法盲小白推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4-12 10:12:00
以没有所谓“笑死这样才罚4800的问题”
作者: findself (动心忍性百炼成钢)   2024-04-12 10:12:00
作者: TCdogmeat (台中狗肉)   2024-04-12 10:14:00
事实就是这些绑手绑脚的限制 加上人情味 导致台湾法律就是笑话 违规CP值超高
作者: castorfi (gemini)   2024-04-12 10:18:00
理想上是这样,不过还是会有警察拿监视器开单,要不要开真的是看警察心情的。
作者: j32072 (心地善良的o'_'o)   2024-04-12 10:24:00
就有人在带风向呀 恶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12 10:37:00
之前台北市要拿路口监视开单就有吵过,因为没过预算审查当初预算用途就如同ccc所讲的,是为了刑事用途但后来某位柯P要拿来做为开单,亿元就认为变更用途路口监视要用来做为行政罚就是现在的科技执法设备至于警察拿监视器开单? 人民检举案件又不受限制录影设备不是公家的,也不受限制
作者: LFD (坏掉的LED)   2024-04-12 10:47:00
讲是这样讲,但有人还是被监视器开单,所以还是要看违反道交哪一条,有几条跟刑事犯罪是等价的
作者: AIRWAY1021 (哇啦呜嘎阿喔)   2024-04-12 10:49:00
除非警方自己再架一组专用的监视网,不然非刑案的影像
作者: Alllllogo (algod)   2024-04-12 10:52:00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4-12 11:15:00
唉,一编辑回复推文就乱掉了,是只有我的Beptt会这样吗?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4-04-12 11:16:00
公共危险罪算行政罚吗?变更车牌险有犯罪意图,以公共危险罪抓可以吗?
作者: baw88 (小宝)   2024-04-12 11:22:00
但是这个规定碰到重机就转弯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4-12 11:25:00
不一定欸,公共危险是一整个章节,不是一条法规,而是包含了几十条,每条的成立要件都不太一样,有的是一经着手实施就构成犯罪的抽象危险犯,有的是有一定结果发生的具体危险犯,有的是不只要有结果还要发生实际损害的实害结果犯,但是通依据罪刑法定主义,通常不太可能有怎样怎样就“视同”犯罪的情况,因为这样很容易侵害人民权利
作者: cloudcuckoo (布谷云)   2024-04-12 11:38:00
作者: abc45229 (你逆BJ4啦)   2024-04-12 11:46:00
碰到重机直接转弯,自摔被拿监视器开危险驾驶,不是不能拿来行政罚吗?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4-04-12 11:49:00
每件个案事实都不太一样,没办法隔空抓药,还是那句话,如果你认为自己有理,我是建议备齐资料去咨询律师,看有没有申诉诉愿行政诉讼的空间
作者: jctron (我是白目佑)   2024-04-12 11:56:00
推推 长知识了
作者: fcbih350 (永恒旋律)   2024-04-12 12:06:00
笑话,遇到重机的解释权就会不一样了
作者: Adonis7088   2024-04-12 12:33:00
这边一堆法盲 讲这些没用吧
作者: arcross (阿插)   2024-04-12 12:39:00
笑死这样才罚4800
作者: tigotigo5566 (铁剑5566)   2024-04-12 13:06:00
爽啦
作者: KayRoe (资本主义右将军)   2024-04-12 13:38:00
简单 专业
作者: MK47 (和牛第一)   2024-04-12 13:40:00
专业 学到了 以后要出去跑都先遮起来这篇应该是今天上PTT最有用的文了 感恩
作者: s06i06 (三条鱼)   2024-04-12 15:04:00
涨姿势了
作者: koes2005 (KOES)   2024-04-12 15:12:00
愚民很多
作者: fongji (fongji)   2024-04-12 15:16:00
推CCC说的人民违法损害规模小,国家违法滥权损害规模很大,两害相权取其轻,不能让行政权太大
作者: jacksons (Michael)   2024-04-12 19:52:00
路口监视器不能开罚,但私人录影器材可以检举开罚,嗯..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24-04-12 19:59:00
所以遮车牌上路的cp值超高吗?难怪附近车业旁的车格都停没车牌的车
作者: davismo (可能没有名字)   2024-04-12 20:23:00
知识好文先推,但还是罚太轻了,希望直接吊销驾照
作者: a901922001 (a901922001)   2024-04-13 10:59:00
骑重机上国道就不一样了
作者: xnivek216 (思利冰)   2024-04-13 16:04:00
遇到重机就转弯 跟我说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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