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只是个小擦撞,彼此的车子都没啥事
只是因为对谁肇责这件事吵了起来
所以上来请教板友的意见
我今天要转进一间学校跑业务时,已经提前三十公尺以上打方向灯
并且减速慢行(转弯时行车纪录器显示20km/h,但时速应该更低
在转进学校时因为学校门口是捷运施工处
捷运厂商常常有莫名的机具或人员突然冲出来,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关门口
右侧留有一点空隙,转弯的视野比较好。
想说学校附近又是捷运施工路段,而且空隙也不大应该不能超车
(后来查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01条确实有学校与道路施工路段不得超车)
结果就刚好在我转弯的时候右侧有机车超车
然后就擦撞到对方的车子
对方的理由一下是说我临时打方向灯
一下说转弯车要礼让直行车,
一下又说实际上骑车右侧有空隙本来就可以超
啊我的想法是法规上禁止右侧超车,而且这条路也不大
不算可以安全地让汽机车并行
再加上在施工路段不是应该要更小心离远一点,禁止超车
所以跟他吵这应该要算前后车,擦撞不是我的责任
所以请问板友,这种情形应该要算前后车还是直行转弯?
影片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2sUi4cFPY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