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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女士官长撞死高中生 588万和解换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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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周姓女士官长开车撞死高中生,桥头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徒刑半年。
(资料照,读者提供)
2024/04/09 21:50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海军舰队指挥部海锋大队周姓女士官长,涉嫌开车撞死吴姓高
中生案,桥头地院审酌她自首,并支付588万和解,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徒刑半年,得易科
罚金,予以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2023年9月11日下午5点多,36岁的周姓女士官长开车,行经高雄市左营区新
庄仔路与翠华路口交岔路口前停等红灯,竟因疲劳疏未注意,贸然踩油门闯红灯前行,撞
倒骑机车的吴姓父子,经送医急救后,17岁高中生儿子伤重死亡,吴父则受轻伤。
辖区左营分局接获报案,员警抵达现场处理后,将周女回队部进行酒测,酒测值为零,全
案依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起诉。
周女出庭应讯时,坦承犯行,并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则同意予以缓刑。承办法官考量周
女符合自首要件,又深感悔悟,已支付588万和解,及家属替她求情,从轻量处有期徒刑6
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并宣告缓刑3年,仍可上诉。
心得/说明:
汽车驾驶开车前应该先理智思考自己的身心状况,
如果身心状况不适合开车还硬要开车万一出车祸可能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