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检举违停还要附车辆驶离画面有多脑残?

楼主: tigotigo5566 (铁剑5566)   2024-01-26 23:38:01
我觉得真不错
今天开车载女友吃饭
路边停车格都停满了
附近也没停车场
好在拎北从巷口右转出来的马路旁有一排机车格
机车格离巷口比一台车还长
当然那一段都是红线
拎北就把车停在那
吃了一个半小时的饭
车子还在那
没有被开单
也没有被拖吊
真的有够爽的
既然交通部对违停这么宽容
拎北打不过干脆加入
车子就在店家附近的路边真的有够爽
谢谢交通部
嘻嘻
※ 引述《Jaygo5566 (杰哥5566)》之铭言:
: 自从去年职业驾驶去交通部靠北记点新制后
: 交通部就发了一个无耻至极的函文
: 简直就是在鼓励大家可以随便把马路当停车场
: 乖乖守法找停车位的被交通部当白痴一样
: 民众检举违反“临时停车”规定案件处理原则说明:
: 1.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第1项第5款规定,驾驶汽车

: 上、下客、货,致有本条例第55条之情形,惟尚无妨碍其他人、车通行者,得施以劝导

: 免予举发。
: 2.检举违规临时停车案件,应提供完整证据资料,未提供者,不予处理 (依据交通部公

: 运输及监理司112年12月5日运驾字第1125034203号函办理):
: (1)上、下客、货临时停车之照片或影像。
: (2)车辆停止时间未满3分钟之照片或影像(照片包含停车及驶离画面)。
: (3)明确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之照片或影像。
: 虽然以上3款的每一款规定都很无言
: 但个人认为最脑残的就是停车居然还要检附"驶离画面"
: 以下是上个月底在新北市中和检举的案件
: 被中和分局以"未检附驶离画面"为由不予举发
: https://i.imgur.com/OFxPb5h.jpeg
: 对我而言,如果只停一下下就马上驶离对交通造成的危害
: 通常比没人在车上挡在马路上还轻微
: 结果前者有可能会被举发(但很容易被警察以第3款不予举发)
: 后者却100%不会被举发,WTF?!
: 而且上述条例写的"得施以劝导",根本就是100%的干话
: 最好是会寄劝导单给违规驾驶啦!
: (就算寄了也完全没屁用,根本是低能脑残的规则)
: 交通部根本就是恶意开放违停仔把马路当自家停车场
: 才故意设计这三款恶意的烂规则
: 只能说这个政府越来越没有下限了
: 从111年4月的限缩交通检举开始
: 就注定台湾的交通地狱只会越来越烂
: 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3000人以上都是你命贱
: 除非有狗官的亲人或子女被违停仔害死
: 不然在鬼岛的马路上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startagain20   2024-01-27 07:53:00
政府授权,出事就提国赔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24-01-27 13:24:00
一起加入40%
作者: mrnegativetw (每天来点负能量)   2024-01-27 19:58:00
嫩 我都直接停车道上 根本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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