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检举违停还要附车辆驶离画面有多脑残?

楼主: Jaygo5566 (杰哥5566)   2024-01-26 20:35:07
自从去年职业驾驶去交通部靠北记点新制后
交通部就发了一个无耻至极的函文
简直就是在鼓励大家可以随便把马路当停车场
乖乖守法找停车位的被交通部当白痴一样
民众检举违反“临时停车”规定案件处理原则说明:
1.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第1项第5款规定,驾驶汽车因
上、下客、货,致有本条例第55条之情形,惟尚无妨碍其他人、车通行者,得施以劝导,
免予举发。
2.检举违规临时停车案件,应提供完整证据资料,未提供者,不予处理 (依据交通部公共
运输及监理司112年12月5日运驾字第1125034203号函办理):
(1)上、下客、货临时停车之照片或影像。
(2)车辆停止时间未满3分钟之照片或影像(照片包含停车及驶离画面)。
(3)明确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之照片或影像。
虽然以上3款的每一款规定都很无言
但个人认为最脑残的就是停车居然还要检附"驶离画面"
以下是上个月底在新北市中和检举的案件
被中和分局以"未检附驶离画面"为由不予举发
https://i.imgur.com/OFxPb5h.jpeg
对我而言,如果只停一下下就马上驶离对交通造成的危害
通常比没人在车上挡在马路上还轻微
结果前者有可能会被举发(但很容易被警察以第3款不予举发)
后者却100%不会被举发,WTF?!
而且上述条例写的"得施以劝导",根本就是100%的干话
最好是会寄劝导单给违规驾驶啦!
(就算寄了也完全没屁用,根本是低能脑残的规则)
交通部根本就是恶意开放违停仔把马路当自家停车场
才故意设计这三款恶意的烂规则
只能说这个政府越来越没有下限了
从111年4月的限缩交通检举开始
就注定台湾的交通地狱只会越来越烂
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3000人以上都是你命贱
除非有狗官的亲人或子女被违停仔害死
不然在鬼岛的马路上只能自求多福了
作者: flowerabby01 (羽羽)   2024-01-26 20:36:00
整个城市都是我的停车场 舒服2024 再赢一次!!!选对的人 走对的路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酱牛肉乌龙面)   2024-01-26 21:17:00
以后也要投民进党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号)   2024-01-26 22:30:00
王天才的德政 我已经打不赢加入了 给你参考
作者: danielpupu20 (哇书豪啦)   2024-01-26 22:38:00
王国财就废物部长
作者: GiantChicken (巨雞)   2024-01-26 23:01:00
个人建议红线全面取消 通通改白线 停到爽
作者: startagain20   2024-01-26 23:05:00
所以立委输到没过半啊什么都劝导,劝导有个鸟用
作者: longkiss0618 (剑舞北极)   2024-01-27 00:22:00
反正国家就带头鼓励违法 你不违法就亏大了
作者: super1230644 (狐狸)   2024-01-27 08:50:00
直接报警吧,检举只是找罪受。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24-01-27 13:25:00
40%:你懂民主吗?不爽可以游去对岸!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24-01-27 17:09:00
亡国材:反正别人的小孩死不完!少子化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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