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骤停被检举吃2万4千元罚单 警:从宽认定撤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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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冠仁/台北报导〕有网友在脸书“爆怨公社”发文,声称行车在路上遇到路人要
过马路而停车停等,却被后方驾驶人检举骤停,收到一张2万4千元的罚单,比不礼让行人
的罚单还贵,“意思是宁愿冲过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吗?”对此,开出罚单的北市警中山分
局今天表示,经检视相关影像确认当时车主是为了礼让行人,因此从宽认定、撤销罚单。
一名网友前天在脸书“爆怨公社”发文声称,“这样让我好为难啊,到底要不要让行人?
”现在提倡路口要让行人,没斑马线要让,有斑马线路口也要让,突然停下来被后面检举
骤然停车,罚的比不让行人还多,意思是宁愿冲过去也不要停的意思吗?文中还抱怨事发
后1个多月才收到罚单,“可以推荐一下可以保存一个月的行车记录器跟记忆卡吗?”
对此,开出罚单的中山分局今天指出,车主是在今年11月3日晚上驾车行经台北市合江街
附近,当时员警根据检举人附上的影像,发现该车被其他车辆鸣按喇叭示警后,仍骤停于
车道下客,并于再起驶前行时仍数度煞停,同仁从严审核,因此开出“非遇突发状况,在
车道中任意暂停”的2万4千元罚单。
不过,被罚车主事后提出申覆,经警方重新检视相关影像,发现该车当时车行速度不快,
且前方路口确实有行人通行,因此认定车主并非恶意停煞,因此从宽认定,决定撤销罚单
。
警方呼吁,在车道中骤停上下客仍有可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等规定,呼吁驾驶人
非遇突发状况,切勿于车道中暂停或骤停,避免后方车辆追撞,以维交通安全。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这案例超扯,其实某些人就是靠检举成案时间跟案发当日有时间差,
你行车纪录器又未必保留这么久来偷偷搞你,这种案例是一个都不该有,
如果申诉再多几个案例,我赞成为了这个而直接限缩检举,除非检举者错杀也被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