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nyue (似是而非的答案)
2023-11-28 20:26:02年底到了,买车的人也很多。
以下分享几个个人常在板上看到有人询问保险时,留言出现的误区。
1、车体险免追偿
车体险的限定驾驶人为:被保险人、配偶、四等血亲、三等姻亲。
除此之外,就是免追偿的保障范围了,例如同事、同学或远房亲友等。
但业务行为部分,如洗车保养泊车,是排除在免追偿外的。
所以这东西到底需不需要?端看你车到底有可能给谁开。
2、乘客险
乘客险的发动条件极度严苛,我留言跟另一篇文章也说过很多次。
首先驾驶需有过失,乘客需进行和解、调解或提告,并取得和解书、调解书或法院裁判才能
理赔。
而且搞这些东西之前,‘己车的强制险’就已经先发动理赔了。
如果乘客都是家人,去保意外跟医疗实用性更高。
除此之外的乘客,再来考虑保这条。
3、第三责任财损与超额的关系
这两者之间是有权衡的,合先叙明。
以往大家都认为投保财损20万,剩下交给超额,但这样其实保费并非最低。
以新安东京海上为例,财损拉到50万,超额保费会来到最低不到千元。
这样一来一往之下,两者保费相加后反而比设定财损20万搭配超额更划算。
4、律师费用补偿条款
以新安东京海上为例,赔偿范围系从民事开庭通知书或刑事传票送达日起算。
所以只要注意前期的咨询仍要自己涂牛屎外,其实真的被告上法院还是不无小补啦。
以上,如果有理解或说明错误,欢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