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家认知的是,前方路口号志红灯在车辆停等状态下,
大型重机车可以车道分割方式钻车缝到前方,
原来也适用快速道路(非省道快速公路)。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万华分局三次回复,
大型重机车在“市民高架道路”是允许汽车行驶过程中,
可以同车道右侧超车的,万华警分局将此超车行为视为“并行”,
以下并非恶意检举的案件:
【1】https://streamable.com/5mtvsp
https://i.imgur.com/bcnvW0Y.png
【2】、【3】https://streamable.com/dv4nx6
https://i.imgur.com/RSC4SaN.png
https://i.imgur.com/bRViSbu.png
万华警分局回复:经查,现行交通法规及相关函释均未禁止大型重型机车于一般道路
与其他车辆并行(仅禁止于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又台北市内高架快速道路均属一般
市区道路非快速公路,故该车无违规情事,本案不予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