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20210726 (ptt拾荒者)》之铭言:
: 酒驾撞死人已经是法律漏洞了 . 你如果有深仇大恨仇家想砍了它,又怕坐长牢,就好好利
: 用这个漏洞. 一罐啤酒,一台烂车达到你的复仇计画.
: 只要法院开庭,记者前哭一下,装一下有悔意,抄个心经,想必不会超过五年,
: 不晓得伟大的绿色党立委,什么时候愿意干点正事,把这个洞补起来,还是等著看社会百姓
: 互相撞来撞去.
: 现行法下酒驾致死的刑责介在过失致死罪与杀人罪之间。
: 酒驾致死的刑责规定在刑法第185-3条的不能安全驾驶致死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 期徒刑。而过失致死罪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至于杀人罪,
: 则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从以上三者对照,可见酒驾致死的刑罚已经比一般过失致死更重,却又远轻于杀人罪。
: 目前酒驾案件罕有以“不确定故意杀人”定罪的判决。
: 不确定故意杀人属于杀人罪的一种,所以刑度与一般杀人罪相同。
确实啦 修法能解决 但政府的态度很明显
现在都要用好几条人命 才能换来百般不情愿的 修一点点
回顾过去几年 台湾人民用好几条人命 换来了哪些
1.公布酒驾累犯照片
2.酒驾把人撞死或撞到重伤 车子可被没入 + 酒测0.25以上同车乘客罚钱
3.酒测0.25以上 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以下罚金
改成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以下罚金
4.取消三振条款政策 改成只要是人生中第二次酒驾 0.25以上 原则上不准易科罚金
以上不太精确啦 可能还有我没列到的
印象中 第4点 是2021年底高雄国宾饭店前一家人1死3重伤换来的
如果有记得1.2.3是哪件酒驾惨案换来的欢迎补充
修法 很多条路可走
立法者利益权衡的问题
很多人说酒驾 直接修刑法视为有不确定杀人故意
这比较难 在法律蛋头学者这一关就过不了
修法修得太重 让民众在外聚餐都不敢喝酒 会重击酒的相关产业
所以看要等到什么时候 政府才会觉得人命大于一切
我个人觉得比较可行的修法
一定酒测值以上 例如0.5以上 直接没入车辆
酒驾者才会痛 也可避开法院轻判的问题
看还要用几条人命才能换到下次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