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车价减损求偿分享 评议会无效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23-08-01 10:29:01
https://tinyurl.com/zchw3aj9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第13条第1项
为公平合理、迅速有效处理金融消费争议,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应依本法设立争议处

机构。
这就是“财团法人”金融评议中心成立的法源依据
第14条第2项
争议处理机构设基金,基金来源如下:
一、捐助之财产。
二、依前条第四项向金融服务业收取之年费及服务费。
三、基金之孳息及运用收益。
四、其他受赠之收入。
所以评议中心这个财团法人,运作的经费除了政府编列预算外,主要是来自跟银行金控保

公司收取年费跟服务费,所以严格来说金融机关是他金主
第24条第2项
金融消费者申请评议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争议处理机构应决定不受理,并以书面通知

融消费者及金融服务业。但其情形可以补正者,争议处理机构应通知金融消费者于合理期

内补正:
一、申请不合程式。
二、非属金融消费争议。
三、未先向金融服务业申诉。
四、向金融服务业提出申诉后,金融服务业处理申诉中尚未逾三十日。
五、申请已逾法定期限。
六、当事人不适格。
七、曾依本法申请评议而不成立。
八、申请评议事件已经法院判决确定,或已成立调处、评议、和解、调解或仲裁。
九、其他主管机关规定之情形。
我猜想你大概是被依这条直接作成不受理决定吧?原po根本不是保险公司的客户(消费者

,你跟新安东京之间哪有什么“金融消费争议”可言?
之前我也碰过有人向我们银行申请以房养老贷款,听到需要提供一名通知义务人(负有借

人过世时通知银行的义务,因为逆向抵押权贷款在客户过世时到期),他不能配合我们就

拒他的申贷,这位老先生就去申请金融评议,然后也是直接不受理,姑且不论银行本来就

核贷与否的权利,你跟我之间根本没有任何金融消费关系,是要评议个鬼?
※ 引述《samsun34567 (0.0)》之铭言
: 大家好,最近收到评议会的回函,想说跟大家更新一下进度,有类似情形也可以参考比

: ,虽然之前有回复版友系列文发生经过,但想说重新发一篇整理一下比较清楚。
: 关于评议会先说一下结果:
: 1. 之前很多人分享保险公司被送评议就会乖乖吐钱,但其实如果金额比较大保险公司

: 不会甩你的
整个流程是这样,一定要先向金融机构申诉,不能一开始就立刻走评议,上面第24条第2

第4款可以看出来,没有先向金融机构申诉然后等30天也是直接不受理的事由;然后可能

申诉金管会,金管会(只会)函转金融机构要求查明妥处,副本再给他们,这时候通常案

就已经会进入总行部门或者法务部门检视了,整个来龙去脉看看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法律上

不站得住脚,如果金融机构有错,通常这时就会发现,然后妥协;如果站得住脚,一样会

所请碍难同意之类的(有本事就来告),然后通常这时候才会进入评议,为什么不是进入

事诉讼呢?后面再说明
: 2. 评议会本身没屁用,只会说他们也没办法叫你自己去打官司





讲到这边加上原po的错误资讯,好像评议中心很无能很没用,但是其实所有的金融机构都

金管会押著签了一个同意书,同意只要一定金额以下的评议结果,金融机构会无条件接受

不会救济或再去诉讼。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第29条第2、3项
金融服务业于事前以书面同意或于其商品、服务契约或其他文件中表明愿意适用本法之争

处理程序者,对于评议委员会所作其应向金融消费者给付每一笔金额或财产价值在一定额

以下之评议决定,应予接受;评议决定超过一定额度,而金融消费者表明愿意缩减该金额

财产价值至一定额度者,亦同。
前项一定额度,由争议处理机构拟订,报请主管机关核定后公告之。
这个额度现在存款类的争议是12万元
非存款类的(像是保险、基金等金融商品)是120万元
https://tinyurl.com/ypuh58zn
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公告
: 3. 被送评议会保险公司会被记点 & 需要交一笔钱 (2-3万?不知道)
不管有没有被送评议,本来就都要付年费跟服务费
评议中心是靠政府预算跟金融机构付钱才能维持运作的,再说一次,这是一个“财团法人

: 4. 新安东京很垃圾,有保的自己小心,一点小钱也不赔害车主吃刑事
: 以下事发经过:
: 车子是 Altis 油电尊爵 2022/06 交车
: 1/05 在国道被脑残追撞,当下有验伤。事后修车约一个月,费用 7 万多,这部分我车

: 险跟对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掉了。
: 期间委托桃园市汽车公会做车价减损报告,做出来减损十万,外加一万鉴定费。过程对

: 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皆无主动与我联络。
: 3/29 进行调解,对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价减损,过失伤害也只愿意赔 2000。期间我

: 说要送评议会,以及请对方跟保险公司施压不然自己要吃刑事但都无效。调解结束后直

: 去地检署提告我+乘客的过失伤害 (这边建议大家还是去警察局提告比较好,不然地检

: 还是会叫你再跑一趟警局作笔录)。同时也线上申请评议会的申诉。
是你告他还是他告你?我很难想像追撞别人的告前车过失伤害
: 后续新安联络说车价减损不可能比维修费高,说什么他们那边做出来才 5 万,我说不

: 你们去做,报告拿给我看,结果又不要。最后全部最高愿意赔偿 6 万,拒绝后就没有

: 跟我联络。
: 4/27 跑完评议会形式上的申诉流程,正式线上申请评议,后续也有通知补件。
: 6/12 过失伤害侦查庭。
: 7/24 收到评议结果通知,内容大概是因为求偿部分没有经过调解同意或是法院判决,

: 以他们也没有强制力。这部分因为之前查过类似评议结果,所以没有太意外。
: 目前进行到这边,后续等待过失伤害判刑后提刑附民,预计对方被判 3-6 万罚金 + 车

刑事诉讼法第488条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于刑事诉讼起诉后第二审辩论终结前为之。但在第一审辩论终结后

起上诉前,不得提起。
判刑后对方没上诉你就没办法提附民了,去问律师好吗?
: 11 万全赔。应该年底前会有结果。后面进度有更新也会回文分享,主要是平衡一下关

: 评议会的有效程度。
: 最后几点过来人心得建议大家
: 1. 尽量要验伤,头痛、安全带勒痕、扭伤、瘀青都要验,不然一堆白目乱开乱撞躲保

: 后面都学不到教训。
除非真的有实质伤害而且过失在对方,不然不会有以刑逼民的效果只是浪费自己时间去给

积如山的检座洗脸而已,当然车祸后验伤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对的
: 2. 尽快提告,法律程序真的要跑很久,建议其实可以车祸当下就提告过失伤害,反正

: 后和解成功再撤告也可以。
: 3. 保新安,可能保费缴了还要吃罚金+前科 呵呵
: 如果有类似情况,有任何想问的都欢迎站内提问~我尽量回答
: 感谢大家
前面为什么说消费者(或根本不是消费者的)都喜欢跑评议,而不是直接提民事诉讼呢?
我讲难听一点,因为绝大多数都是不占理只想凹的,民事诉讼要开庭要裁判费,可能要请

师,这凹的成本太高了;走评议不用钱,不用开庭(评议只会书面审理),当然也不用请

师,金融机构输了一定金额以下就得吞下去,但是想凹的奥客不用被拘束,等于是评议的

本跟风险全部都在金融机构这边,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我目前处理十几件评议案件,说真的鲜少有输的,因为绝大部分申诉者连案情都讲不

楚,你依契约哪一条?哪一条法条对银行作这个主张与要求?不知道,整张申诉书就是手

判刑后对方没上诉你就没办法提附民了,去问律师好吗?
: 11 万全赔。应该年底前会有结果。后面进度有更新也会回文分享,主要是平衡一下关

: 评议会的有效程度。
: 最后几点过来人心得建议大家
: 1. 尽量要验伤,头痛、安全带勒痕、扭伤、瘀青都要验,不然一堆白目乱开乱撞躲保

: 后面都学不到教训。
除非真的有实质伤害而且过失在对方,不然不会有以刑逼民的效果只是浪费自己时间去给

积如山的检座洗脸而已,当然车祸后验伤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对的
: 2. 尽快提告,法律程序真的要跑很久,建议其实可以车祸当下就提告过失伤害,反正

: 后和解成功再撤告也可以。
: 3. 保新安,可能保费缴了还要吃罚金+前科 呵呵
: 如果有类似情况,有任何想问的都欢迎站内提问~我尽量回答
: 感谢大家
前面为什么说消费者(或根本不是消费者的)都喜欢跑评议,而不是直接提民事诉讼呢?
我讲难听一点,因为绝大多数都是不占理只想凹的,民事诉讼要开庭要裁判费,可能要请

师,这凹的成本太高了;走评议不用钱,不用开庭(评议只会书面审理),当然也不用请

师,金融机构输了一定金额以下就得吞下去,但是想凹的奥客不用被拘束,等于是评议的

本跟风险全部都在金融机构这边,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我目前处理十几件评议案件,说真的鲜少有输的,因为绝大部分申诉者连案情都讲不

楚,你依契约哪一条?哪一条法条对银行作这个主张与要求?不知道,整张申诉书就是手

的鬼画符依稀辨识内容可能是“我好可怜啊!”、“银行/保险公司欺负我啊~”、“你若

我输你就是恐龙法官,官商勾结啊!”(os:法官在哪?)
回到原po这个案子,保险公司能斩钉截铁地拒绝赔你车价减损,可能是因为“保险公司跟

事者间的保险契约并没有理赔第三人的车价减损”,这个要看他们俩的保险契约内容而定

我只能说“有可能第三人责任险有理赔这一块”,但是到底怎么约定的、约定的内容是什

,你并不知道。你不是保险契约的当事人,“原则上”你并没有资格拿契约对保险公司主

权利,但是如果依民法第269条的第三人利益契约,跟保险法的94条第2项第三人直接请求

,直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主张权利,这样你在诉讼中就会有胜算。
现在你应该做的,就是去法律咨询,花一点钱找律师,或者民代服务处的免费律师咨询,

至法扶,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可能会跟你讲,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的就是刑事案件

疑人,但是保险公司是法人不可能犯过失伤害,所以应该独立提一个民事诉讼,同时告肇

者跟保险公司,不是每个案件都无脑以刑逼民就好,如果你的民事请求权时效快到期了,

事还没侦结起诉,你要不要单独提民事诉讼?
作者: OGC1000times (珍惜生命 远离批踢踢)   2023-08-01 20:22:00
这篇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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