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有经验
但现在想起来还是很北烂就是了
大概十年前
有次开车我撞到前车(汽车)
我未注意我的问题没话说
车祸当下确定都只有车损人没事
我有车体险+第三责任险
就想说那就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吧
对方也说好
结果大概过了一个月
对方说要找我谈
我:保险公司不是都会处理吗
他:保险公司不赔偿我没车期间租车及营业损失,还有改装品也不赔
我:好...那就出来谈
当天就跟业务还有他约在修车厂
他车都修好了
跟我说他是接工程的没车不能跑
要我赔营业损失
洋洋洒洒弄了一堆汇款纪录请款单据
最后我当然是不屌他走人
说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大概再过一两周
接到他电话说保险公司还是不赔
要我赔
不然就告我
我满头问号想说你要告就告吧
然后我就收到传票了
刑事庭过失伤害
我更问号了
到现场才发现
他拿了一张车祸两天后“耳鼻喉科”诊所开出的“轻微脑震荡”证明
说我如果不赔就要告我过失伤害
车祸当下说没事
第一次谈的时候也完全没提到这个
说不赔才开始欢
重点检察官跟法官都采信他“车祸两天后头晕去诊所看诊医生说轻微脑震荡”这种说法
我就问法官
请问要怎么证明他这脑震荡是我撞出来而非事后他自己造成的
法官说我有撞到他就有可能所以我要负责
当下我真的觉得很扯
严重怀疑法官跟检察官都是他的人
然后法官就开始劝我出点钱和解
不然刑事过失伤害缓刑还是要易科罚金
最后扯了很久
我赔了他开金额(二十几万)的一成两万
至少比罚金便宜
碰到这种事要小心的是事后对方去弄出很奇怪的证明说自己有受伤然后以刑逼民搞你
真的会很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