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好像常常被拿出来讲,
我一度也自我怀疑过,
这么多车友都说“重烤车牌”会有变造或伪造公文书的刑事责任?!
但读过一点皮毛的刑法总则就会知道,
“把不清楚的车牌弄得更新的一样”
这个行为态样,
对法益侵害的地方在哪?
对变造公文书的恶意在哪?破坏了什么秩序?
甚至违法性在哪?
我想像不到有一个犯罪者会为了违规或违法的时候,为了让执法者更清楚看到自己的犯罪工
具,才去重烤车牌让他跟新的一样?
这个犯罪者脑残了吗?
既然没有,哪里有问题阿各位。
就算真的被无脑警察侦办,上面是刑法ABC,
法官有这么低能那我也真的认了。
以上小小法律系毕业生的意见。
大家不要慌,我已经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