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1追撞事故!驾驶搬婴儿推车当警示牌

楼主: stickfinger   2023-01-24 20:49:40
※ 引述《Rimowa (德国品质)》之铭言:
: : ,驾驶事发后不是拿出三角警示牌,而是婴儿推车,放在与自车距离约10公尺的距离

: : 照规定,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应在与现场距离约100公尺远的地点放置警示牌,这
种?
: : 险做法导致后车险些撞上,所幸未酿成更严重事故。
: 我前阵子在云林那边车子故障失速(中山高)
: 所幸还能减速至路肩停放
: 然后硬是扭曲著身子从副驾车门下车
: 拿出三角架跟警示牌
: 才发现学长呼啸而过
: 在路肩都备感压力 觉得学长只要一个闪神 大概就直接变成国道地毯惹
: 所以什么一百公尺?我大概走到三十公尺就不敢再走了 XD
: ps.旁边是边坡
: 然后有这个经验我就想 如果是直接在高速公路车道抛锚
: 干谁敢去放那玩意...
: 走没几步就要被收走了啦
: 这个方法真的应该要变通了
: 例如警示牌放车顶架高之类
: 不然车祸在车上还不可怕 下车走在高速公路上根本她妈玩命...
看到这个,就想到的约莫十年前还在当兵时,那时周五晚上开车北上找女友时
在国一北斗路段车子失控擦撞并停在内侧车道护栏边
那时看着后方呼啸而过的车辆,真的人生跑马灯在眼前闪过
其实夜间的车流是有空档让我穿到路肩的
但当下心里只想着必须赶快警示后方来车并让车流速度慢下来
不要造成后方追撞而有更大的伤亡
硬著头皮从副驾下车后,才发现挫赛车子里根本没三角警示牌
而且当下根本没办法走离开车子五公尺
忽然一个急中生智
直接把身上的timberland脱下 站在车后方护栏内侧
打着赤膊发疯似的挥舞著上衣
希望后方驾驶能注意到有个疯子
不知道是当时精壮的鲜肉还是这太疯狂的动作看起来太诡异
这招居然奏效了让车流慢了下来
现在想想当下那种情境
人脑是不太可能做出走到100公尺外摆三角立牌的决定的
除非你这种经验丰富….
作者: AustinRivers (我尽力了Q___Q)   2023-01-25 07:11:00
我是觉得这种规定早该拿出来好好讨论 无奈台湾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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