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湾人那么爱排队为什么开车一直插队?

楼主: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2-12-01 19:51:5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g29Jix1M5A
我的检举案下来了
一、 本案经所属承办分队检视所提供之检举资料,
依据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7年交字第416号及105年度交字第415号行政判决案例,
有关变换车道“安全距离”之规范,并非单纯机械性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
管制规则第6条第1项规定判断,而应参酌具体情形,判断变换车道之车辆有无阻
碍原行驶之车辆先行路权。另无法确定系争汽车之速率,则其认定系争汽车与检
举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间隔,并进而举发,适法性上尚有疑虑,违规事实未臻
明确,本案依相关规定办理。
之前 po 过就有人嘘我的安全距离过长了
所以:1。大家认为我这样过长,本来就该再逼近
其实安全距离的规定,从来都比大家习惯的远
那是因为大家一直被插,久了后就不敢留;各位觉得这样健康吗?
我个人可是见识过前车定杆,路中石头,前车突然右切换道这些挑战
的确这些不会天天发生,但只要见过一次,就会觉得以前留的安全距离太短
安全距离有两个:绝对速度或相对速度
所谓的相对速度是:只要我和前车等速,就不用隔太远;反正他刹停也要时间
他刹我再刹都来得及;但你就保佑前车不会以突然切换车道的方式躲
如果前车突然切走,那他根本没有刹停的必要。而我有没有刹停必要?也许有!
那我跟着也突然切好不好?这就是很多人的选择,但这些人其实是危险驾驶!
变换车道是不能突然变的,这样是把灾难转嫁其他车道,难道不知道吗?
所以我还是认为,安全距离只看绝对速度。
就一个标准:如果出事,有没有能力马上刹停。
除了这个标准,其他技巧都是多余
2。让就对了
影片一开始就是我加速追上前车,然后稳定间距
右车道这时还比较快咧,如果要快就是切去右车道啊
其实这时就是车多,钻来钻去的确可以占尽便宜;但就不该这样钻啊
要让也是可以,如果我是外侧车道,有快车要切过来以下交流道,我会让
但这是内侧车道,切过来就是想超车的,可车多都这么久了,实在没什么好钻
来钻去,两侧就是会轮流加减速而已
所以我闪大灯拒绝
刚去翻了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找不到我可以拒绝对方的规定
但很久前我明明记得有,是我眼花了吗?
他要切换车道过来,如果我以加速,大灯,喇叭,任何方法拒绝,他就不该切
过来,以前我记得有这条的
现在只看到 91-2:汽车行驶时,不得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或其他不当方
式,迫使他车让道。98-6:变换车道时,应让直行车先行,并注意安全距离。
所以只要不是突然打突然切,打久了我就一定要让
至于我保留的安全距离,就是方便他切的,如果不想让,
就一定得压缩安全距离
按此规则,各位似乎不用抱怨打了方向灯,别人就开始加速
因为只有这种方法拒绝
我个人的做法是打了方向灯,别人拒绝,我就不会切换车道
因为这就是塞车,就是要忍,何必多一些争道行为呢?
要不,他不肯让但别人肯让,那我就减速,找下一辆车切啊
也因为打了方向灯,别人就开始加速,因此产生一些驾驶马上打马上切
理由是害怕别人加速;看看我们的法律是怎么渐渐带领人民勾心斗角的!
没有一个健康的沟通方式,人要比车凶就这么来的。
3。无法确定系争汽车之速率
这条的意思是,行车记录器无法记录目前时速的都是废物
如果我要坚持'已经很快了,这个安全距离是必要'
首先就得证明时速很快,因此没有记录时速的都是废物。。
应该说,在这个题目里没有帮助
在车祸时还是能证明我是撞人的或被撞的..也不算无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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