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危险驾驶罚责(第43条第1项第4款)

楼主: wp761102 (是点点)   2022-09-29 00:10:04
前几天送的一张逼车检举
今天下午收到email说已举发
https://imgur.com/sUFTWDS
但听其他车友说
警察虽然回信举发,但实际可能用其他条开
之后要去查实际上有没有被扣牌才准(如下图,网络上找的范例)
https://imgur.com/Lq2MgmL
但有点看不太懂目前43条的罚责究竟是怎么算
https://imgur.com/6y5RiOR
是第1项第4款的“四、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
、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成立
然后罚“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意思是罚6000-24000?开罚多少是由承办的员警决定嘛?
另外,当场禁止其驾驶是指会吊扣牌照,还是车主驾照?
接着第2、3、5项都没有
然后第4项的“汽车驾驶人有第一项或前项行为者,并吊扣该汽车牌照六个月”
这个也不太懂,第一项或前项行为者是包含了哪些?
另外也有车友提到吊扣牌照是3个月,但我看法条是写6个月
且我看满多Youtube上有举发的例子
去查询都没有第二张图那个查询结果
是代表那些例子都被员警以其他条举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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