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不到一个月,某天在停车场停好车还没下车,就被一台车倒车撞到我的车头
当下车主下来说会请保险公司处理,也一起去警察局备案
隔天请半天假进保养厂维修,回家也只能坐出租车
因为这不是我的错,所以我觉得我不应该去承担这些薪水损失车资损失
结果向对方保险公司询问,说他们只赔车损
转跟车主要,车主也说我跟她要这些费用不合理
甚至连我自己的保险公司,也说这方面不赔
感觉怎么被撞到的比较活该,我到底错在哪? 为什么要损失这些时间跟金钱,
我也只是要半天工资950,加去回保养厂2趟车资共360
又不是每天都要租车2000那种狮子大开口
新车就被撞就很干了,还要被坑这些时间金钱
法律真的对受害者这么不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