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John ㄉ 儿
停车后、取车前,拍张照片,保存两个月
不知道有没有办法用来自保
听说在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231巷
驾车稍有停顿就会有人抗议
有外送员上新闻之后有人被起诉
那位被起诉的人还常常在Google评论叫评论的人去长庚挂号
另外也有下面这种让汽车车主含冤而死的事情会发生
具体来说就是趁车主停好车辆离开之后
把汽车移到红线摄影再挪回停车格
据此检举,让苦主不止一次收红单
但是车主收到红单事隔已久
附近监视器影像都已经被覆蓋
终于有一次收到红单之后幸运地调阅到上述过程的录影
明知为不实之事项
而使公务员登载于职务上所掌之公文书
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
检察官认为应该不起诉
二轮汽车是不是要自求多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