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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86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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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女子今年9月初,骑机车行经新北市汐止区南兴路与大同路二段十字路口,正好遇到
停等红灯,因前方有其他机车无法暂停在机车停等区内,加上停等时靠近路边红线,竟遭
人检举红线违停,还真被警方开单裁罚300元,令她十分傻眼,质疑警方审核交通违规检
举案件的标准,将罚单上传脸书社团。
汐止警分局表示,警方是依民众检举制单告发,民众若觉得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诉,警方
会依规定受理。
由于行车记录器非常普遍,检举魔人可说是随时出现在前后左右,民众本身守法才是自保
之道,但如果真的是检举魔人胡乱检举的,也可透过向监理单位申诉,或向地方法院提出
行政诉讼讨回公道。基隆地院就有不少车主提告后讨回公道,撤销罚单案例。
公共汽车停黄网区也成检举目标,基隆一名市公共汽车处驾驶行驶一处路口时,被民众以行车记录
器举发未保持路口净空于黄色网状线区停等红灯,警方认定违规开单告发。驾驶指道路狭
小、违停车辆多,路宽大幅减缩,车辆均仅能缓慢通行。法官认为,公共汽车车体庞大,强令
必须于黄网区前即时停车,将有更多机车钻缝前进公共汽车前方,使车辆更动弹不得,依实际
路况考量,难认驾驶故意或过失而违规,撤销900元罚单。
还有一名机车骑士单手骑车也被人检举,林姓男子骑车从新北市瑞芳往九份方向行驶,被
其他车辆以行车记录器拍下单手骑车超过20秒,警方接获检举后依危险驾驶行为迳行举发
,监理单位裁处1万2千元并吊扣汽车牌照3个月,车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官认为,单
手把握二轮机车手把而骑乘,并不当然是危险驾车行为,撤销原处分。
林男主张他骑机车时,因突然感到肠胃不适,想要拉肚子,遂以一手暂压腹部,并减慢车
速,将车速维在时速30公里左右,未随意变换车道,且相当注意路况及往来车辆,未造成
其他用路人之危险。
还有,彭姓男子骑机车行经台北市内湖区内湖路一段与基湖路交岔路口时,被后车以行车
记录器拍下违规举发,未礼让行人,警方原告发“未礼让行人”,但画面显示有停车礼让
,警方重新检视更正法条改告发“转弯未显示方向灯”,裁处1200元。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在台湾开车真的眉角很多
要小心三宝更要小心检举达人
很好奇如果二轮仔每个都不骑路肩
四轮仔会不会塞车塞到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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