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598546 (臭肥宅)》之铭言:
: 如题
: 最近家人出车祸
: 然后对方说要我们在肇责出来之前先付修车钱
: 然后说假如不付的话要拿坐出租车的收据跟我们请款 这是合理的吗?
: 麻烦各位大大给一点意见
: 没有遇过所以不太懂…
: 更新
: 谢谢各位大大的意见
: 不然第一次遇到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打给贺 驻板车祸处理专家 你爸在这 驾到!
你爸直接针对问题回应吧
对方车祸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为
民法184-1条
今天无论是否发生车祸
他要上下班 买饭 还是开房间
开车就是有油钱、磨耗成本
怎么可以因为车祸就把他这些成本转嫁到你身上ㄋ
这个可以不用鸟他
但是!就是这个但是!
如果对方有受伤 他急诊 回诊 复健等等
因从事医疗行为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加害者是需要依肇责负损害赔偿的责任ㄉ
因为他没出车祸 就不用去看医生
这算是车祸导致的损失 不是既有成本
但你也不用出这条啦
你的强制险有两万元会帮你出
简单来说 大概九成的车祸
不用花钱去赔偿代步车费用或租车费用
这样懂了ㄇ
你爸还是比较喜欢针对个案跟当事人
1对1讨论啦 很懒惰回文
因为没有人敢跟我战 很无聊ㄉ
有问题可以直接站内我 不用害羞馁